桂林容成 样本条款

桂林容成. 桂林容成现持有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300690229477J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记载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桂林容成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桂林市容成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桂林市建干路 00 号 法定代表人 段华 注册资本 233.716685 万元 成立日期 2009 年 6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2009 年 6 月 25 日至 2019 年 6 月 24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桂林容成的股权结构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交易对方白云集团为白云电器的实际控制人的子女胡德良(胡明森之子)、胡德宏(胡明高之子)、胡德健(胡明聪之子)、胡德才(胡明光之子)、伍世照 (胡合意之子)投资的企业,白云集团的五位股东胡德良、胡德宏、胡德健、胡德才、伍世照与白云电器的五位实际控制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胡德良、胡德宏、胡德健、胡德才、伍世照在白云集团股东会及董事会中就白云集团的重大经营事项进行决策时,应当与白云电器的五位实际控制人保持一致行动,因此白云集团为白云电器的关联方。桂林容乾、桂林容坤、桂林容通、桂林容智、桂林容慧、桂林容丰、桂林容华、桂林容兴、桂林容昌、桂林容盛、桂林容高、桂林容瞻、桂林容方、桂林容飞、桂林容腾、桂林容和及桂林容成与白云电器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白云电器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具备进行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交易对方白云集团、桂林容乾、桂林容坤、桂林容通、桂林容智、桂林容慧、桂林容丰、桂林容华、桂林容兴、桂林容昌、桂林容盛、桂林容高、桂林容瞻、桂林容方、桂林容飞、桂林容腾、桂林容和及桂林容成系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应终止或解散的情形,以上各方均具备作为交易对方参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主体资格。同时,由于交易对方白云集团与白云电器存在关联关系,白云电器向白云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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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发行上市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上市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 既往症 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所患的已知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商务部分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 经营情况 潮州燃气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35,000.00 万元,主要经营 石油气及天然气销售业务。2015 年 12 月 2 日,潮州燃气与潮州市签订了《潮州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并获颁授权书,成功获得潮州市全市范围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30 年。 截至 2020 年末,潮州燃气总资产 102,764.50 万元,净资产 46,314.11 万元; 2020 年度,潮州燃气实现营业收入 5,164.49 万元,实现净利润-1,185.42 万元。目前,潮州“一张网”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已完成海鸿气站、锦东气站、意溪气站、中海油潮州能源、远泰新能源、翔华燃气等项目的收并购工作,其他并购整合工作持续开展中。随着并购的完成,潮州市内燃气销售业务的规模、市场占有份额将进一步扩大。 石油气方面,潮州燃气从上游贸易公司采购液态石油气,通过气站装瓶,最终运输至客户,以实现销售收入。 天然气方面,潮州燃气从上游贸易公司采购液态天然气,通过 LNG 储罐储存与气化设备转化为气态向工业用户供气,主要供气渠道包括管道供气、点供站供气及瓶组站供气等三种渠道。 未来,潮州燃气气源将主要来源于西气东输三线、饶平大埕湾 LNG 储配站以及中海油惠来 LNG 接收站。从上述上游接入及采购气源后,经公司高中压调压站调压,再通过中低压管网向潮州市全市管道覆盖范围内的工商业及居民用户供应及销售管道天然气,目前各路管网正在加紧建设当中。

  •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 施設付住宅 1建物にマンション等の住宅部分と店舗等の非住宅部分がある場合(施設付住宅といいます。)には、住宅部分については①により、非住宅部分については②により取り扱います。

  • 通電器材 294 分流器YEW-2215-03 校 正 横河電機(株)

  • 実施細目 この約款の実施上必要な細目的事項は、託送供給契約に定めるほか、そのつど託送供給依頼者と当社との協議によって定めます。 なお、当社は、必要に応じて、託送供給依頼者の卸供給先事業者又は需要家等と別途協議を行うことがあります。

  • 通 知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