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样本条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申请辞职的,须至少提前三十日书面向公司提出:公司严格按《劳动合同法》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为高级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在公司作出决议前,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职,仍应认真履行职责,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乙方若拒不办理或迟延办理交接手续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若任何一方拒绝续订该劳动合同,则应于该劳动合同届满前3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未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乙方仍继续工作,甲方仍继续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视为劳动合同自动续签一年或自动顺延,双方的权利、义务比照上年的劳动合同执行,保密协议等相关合同继续有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申请辞职的,须至少提前三十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甲方严格按《劳动合同法》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甲方作出决议前,乙方不得擅自离职,仍应认真履行职责,否则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Other circumstances as required by laws and regulations. 金佰利中国将以符合本附件所述的合法、正当的目的方式,在必要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金佰利中国将为了与合作伙伴保持联络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具体而言,可能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如下目的和场景。请注意:我们仅在合理必要的范围内收集与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并非以下所有用途均与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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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爱尔创股份外,顾宁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 保险合同 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分别出具承诺,宜宾纸业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暂停转让在宜宾纸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尚未完成,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均未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本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编制并披露《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中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行为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宜宾纸业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交易对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方将暂停转让在宜宾纸业拥有权益的股份;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若交易对方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交易对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 匹配性原则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应与理财产品的类型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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