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的终止 样本条款

激励计划的终止.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终止实施激励是否符合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本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激励计划的终止. 公司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终止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计划的终止. 根据本公司未来发展的情况以及融资、合格上市或公司股票获得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考虑,股东大会有权随时终止本激励计划。股东大会终止本激励计划时,被授予人应无条件予以遵守并配合签署所需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艺恩世纪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期权激励计划(2020年版)》的签字页
激励计划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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