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特别事项说明. 新桥磷矿尚余磷矿资源储量1341.4万吨未处置价款(待下次延续时再进行有偿处置),本次评估未处置采矿权价款的资源储量1341.4万吨参与了评估计算。该部分资源储量对应的应缴纳价款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对价中按照贵州省采矿权价款计算方式计算予以扣除,后续由受让方进行处置。 新桥磷矿目前采矿许可证的载明生产规模为100万吨/年,根据《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和《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贵州省福泉磷矿新桥磷矿山一号井(技改)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黔南安监管复[2017] 131号)其一号井的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二号井的生产规模为170万吨/年,新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新桥磷矿生产能力为200万吨/年。目前新桥一号和二号井充填开采技改扩能工程已完成,合计产能已基本达到200万吨/年的生产规模。 北方亚事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取折现现金流量法对鸡公岭磷矿采矿权进行评估,并出具《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鸡公岭磷矿采矿权评估报 告书》【北方亚事矿评报字2021[009] 号】(以下简称“《鸡公岭磷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鸡公岭磷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528,558,600.00元(未含税),大写:人民币伍亿贰仟捌佰伍拾伍万捌仟陆佰元整。 北方亚事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取成本法对新桥磷矿附属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1-060号】《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的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新桥磷矿山附属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新桥磷矿资产评估报告》”),新桥磷矿附属资产评估价值为 305,924,847.0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零伍佰玖拾贰万肆仟捌佰肆拾柒元整。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估值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估值结论但非估值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结论是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受具体参加本次项目的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特别事项说明. 议案中所涉“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河南洛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特别事项说明. (1)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土地,均办理土地证,产权持有人为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产权无争议。根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特别事项说明. 1、本项评估是在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评估工作的全体人员与经济行为各方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努力。评估结论是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受本公司具体参加本项目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