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评估情况 样本条款

收益法评估情况. 收益法,就是运用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将未来的纯收益折算为现值的估价方法。具体操作时可以采用净利润折现、自由现金流折现或未来收益资本化。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
收益法评估情况. 中联评估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对象价值为 35,819.56 万元,较其合并报表净资产账面 值 5,823.18 万元增值 29,996.38 万元,增值率 515.12%。 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
收益法评估情况.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成基准日的现值,求得被评估企业在基准日时点的公允价值。本次评估以交易标的的自由现金流做为收益额,选用分段收益折现模型,将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未来收益分为前后两个阶段进行预测,首先预测前阶段各年的收益额;再假设从前阶段的最后一年开始,以后各年预期收益额均相同或有规律变动。 根据同方微电子的发展计划,对未来收益指标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考虑资本性支出及流动资金补充,进而确定同方微电子未来期间各年度的自由现金流指标。最后,将未来预期收益进行折现求和,即得到同方微电子在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市场公允价值。 评估基本计算公式为: P = ∑ Ri(1 + r) + P m −i / (1 + i) n +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项目 的调整 t =1 其中: P ——委估企业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
收益法评估情况. 1、 本次评估思路
收益法评估情况.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 23,103.69 万元,较评估基准日公司全部权益账面值 1,852.81 万元增值 21,250.88 万元,增值率 1146.96%。
收益法评估情况. 1、 模型及参数的选取原则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成基准日的现值,求得被评估单位在基准日时点的企业营业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根据泰合佳通未来经营模式、资本结构、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来收益的发展趋势等,本次现金流量折现法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负债 企业整体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有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息的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等。 (1) 营业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营业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P = [∑ Ri(1 + r )−i i =1 + Rn +1 / r(1 + r )−n ]
收益法评估情况.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郑东水务进行评估。郑东水务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为 21,495.28 万元,评估价值为 20,990.46 万元,评估减值 504.82 万元,减值率 2.35%。
收益法评估情况. 1、 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 (1) 收益法模型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法。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 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
收益法评估情况. ‌ 1、 基本评估思路 (1) 本次评估范围对象为华炜科技股东全部权益; (2) 根据华炜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情况,东莞新铂铼的业务内容、经营模式相对独立,且所属细分行业与华炜科技及其他下属子公司有一定差别。因此本次对华炜科技、东莞华炜、南京微润及江西华炜 4 家公司进行合并预测、评估;东莞新铂铼则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存在关联关系的长期股权投资单独预测、评估。 (3) 对纳入合并预测范围内华炜科技、东莞华炜、南京微润及江西华炜 4 家公司,审计机构审核了该 4 家公司的合并模拟报表,本次预测,是在该模拟报表的基础上进行的; (4) 对纳入合并模拟报表范围,但在现金流估算中未予考虑的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单独测算其价值; (5) 由上述各项的测算加总,得到华炜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 基本假设
收益法评估情况.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1、 收益法评估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