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药品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给付的申请 样本条款

特种药品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给付的申请. 在申请特种药品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由我们认可的医院或我们指定或认可的药店出具的药品费用清单以及由我们认可的医院出 具的被保险人的入出院记录、处方、病历和与诊断证明相关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首次申请理赔时,应提供我们认可的医院或我们指定或认可的药店出具的历次的药品费用清单以及我们认可的医院出具的历次的处方、病历; 4. 由我们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诊断证明(病理诊断或加盖医务处公章或具有同等效力公章的临床诊断)以及由我们认可的医院或我们指定或认可的药店出具的药品费用收据或者发票,我们留存其原件。首次申请理赔时,应提供我们认可的医院或我们指定或认可的药店出具的历次的药品费用收据或者发票; 5. 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了补偿,则须提供从其他途径报销的凭证,我们留存其原件; 6. 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资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需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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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不计算在内)作出核定。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会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

  •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 一般约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法律或专用合同条件中禁止分包的工作事项分包给第三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21.3 若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 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 個人情報の取扱 個人情報の取扱)

  • 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 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 上市規則的涵義 就共享服務框架協議下的交易而言,由於就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計算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每年預計將超過5%,因此該等交易於[編纂]後將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49條及第14A.71條的年度申報規定、上市規則第14A.35條的公告規定以及上市規則第14A.36條的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