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样本条款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本合同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载明于本合同现金价值表。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10.7 毒品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9.6 已交保险费年度数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11.8 医院 是指符合下列所有条件之机构: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9.6 意外伤害 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本主险合同所述的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不包括猝死(见 9.7)。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本合同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载明于本合同现金价值表。 10.7 累计已交保险费 指您依据本合同约定已经向本公司交纳的保险费;如发生过基本保险金额变更(含减额交清)情形,则累计已交保险费根据本合同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10.8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10.6 保单年度 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保单周年日24 时起至下一年度保单周年日24 时止为一个保单年度。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7.15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保险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或每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 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被保险人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11.4 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 0 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的保险费×(1 -附加费用率)×(1-n/m),其中 n 为本合同已生效天数,m 为本合同保险期间的天数。合同已生效的天数不足一天的不计。附加费用率在投保时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