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理财产品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2、 甲方理财产品的托管账户仅限于乙方托管的甲方理财产品使用,乙方对理财产品必须分账管理。甲方和乙方不得假借甲方名义为乙方托管的甲方理财产 品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
理财产品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理财产品托管专户的开立和管理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乙方指定的银行营业机构,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各理财产品分别开设独立的理财产品托管账户,具体开户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上述理财产品的各托管账户,应同时预留甲方的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和乙方指定的个人名章。甲方的预留印章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的预留印章由乙方负责保管。单个理财产品托管专户开立前由甲方通过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单个理财产品托管专户开立通知书》(见附件二)及乙方要求的开户材料,乙方在收到《单个理财产品托管专户开立通知书》后根据该通知书中提供的单个理财产品名称等信息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单个理财产品托管专户开立完毕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开户回执。 甲方各理财产品托管期间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交易、支付理财费用、分配理财利益,均需通过相应理财产品托管专户进行,甲方为募集理财资金、返还理财利益而使用另外开立的理财资金收付账户进行的款项收付除外。托管账户仅限于理财产品使用,用于存放、接收资金投资本金及收益、支付投资者本金及收益、以及与理财产品相关的税费等,该账户不得透支、提现。
2、 甲方理财产品的托管专户仅限于乙方托管的甲方理财产品使用,乙方对理财产品必须分账管理。甲方和乙方不得假借甲方名义为乙方托管的甲方理财产 品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
理财产品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4.1.1 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为每只理财产品独立开立专用银行存款账户,作为托管理财产品的托管账户。
4.1.2 理财产品托管期间的相关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交易、费用支付、分配受益人理财利益,均需通过该账户进行,甲方为募集理财资金、返还受益人理财利益而使用另外开立的理财资金收付账户进行收付款项的除外。托管账户不得用于透支或提取现金。
理财产品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托管人根据相关规定和投资管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每只理财产品开立独立的托管账户,不同理财产品托管账户中的资产应当相互独立。理财产品托管账户只用于存放托管理财产品资金,不得透支和提现。 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其营业机构为其管理的理财产品开立专门的托管账户,管理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托管账户预留印鉴按照托管人相关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