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资产保管的原则. 1、 乙方保证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资产保管职责。
2、 乙方应为甲方理财产品开设独立托管账户,保证甲方每个理财产品财产之间严格分开,单独保管相关资产。甲方理财产品财产应与甲方及乙方自有资产严格分开,与乙方托管的其他客户的理财产品资产严格分开。
3、 因甲方理财产品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均归入该理财产品财产。甲乙双方均不得将理财产品财产归入其自有资产,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理财产品不属于甲乙双方的清算财产。甲方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产品产生的债权,不得与甲方、乙方因自有资产所产生的债务相抵消;甲方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理财产品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
4、 乙方负责托管理财产品的资金及其所投资的资产或保管代表资产的权益凭证或财产清单。对于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保管相关财产或财产权利凭证的,甲方应当自行安全保管。托管期间,如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对理财资金及财产的托管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乙方对在乙方开立的托管账户内的资金负有安全保管职责。因甲方投资 运作注册登记在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以外机构的证券以及在乙方以外开立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保管由甲方负责,乙方仅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实物凭证 (如需),对该等证券或资金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对乙方以外机构实际控制的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6、 对于因为理财产品资产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甲方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乙方,到账日应收资产没有到达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理财产品资产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损失。
7、 乙方对甲方理财产品资产的保管并非对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的保证或承诺,乙方不承担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
8、 乙方应安全保管理财产品财产,除甲方的划款指令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理财产品的任何财产(不包含托管资产开户银行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 乙方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理财产品财产。
理财产品资产保管的原则. 1、 乙方保证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资产保管职责。
2、 乙方应为甲方理财产品开设独立托管账户,保证甲方每个理财产品财产之间严格分开,单独保管相关资产。甲方理财产品财产应与甲方及乙方自有资产严格分开,与乙方托管的其他客户的理财产品资产严格分开。
理财产品资产保管的原则. 1、 保管理财计划资金的种类:指理财计划募集的全部理财计划资金及其投资运用而产生的现金收益。
2、 保管理财计划资金的起始金额:以理财计划成立日甲方存入托管账户中的金额为准。
3、 乙方对其他处于其实际控制之外的理财计划财产的安全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