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声明与承诺 样本条款

甲方声明与承诺. 1.1.1 甲方保证拥有银保监会核准的开展理财业务资格,有资格作为管理人,依据理财产品文件对理财产品财产进行管理运作,而且具备专业人员从事资金管理业务。 1.1.2 甲方应承担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合理有效的反洗钱控制措施,对其自身客户开展反洗钱尽职调查等管控工作,确保所管理的资金来源合法,资金管理及投资使用不涉及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不涉及国际组织、当地监管或有关外国政府等制裁规则制裁的人员或行为等。甲方应建立健全客户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内部控制机制,与乙方共享本业务项下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相关情况。 1.1.3 甲方将选派专业人员负责理财产品财产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作,承诺以诚信原则,运用科学的手段控制市场风险,以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按照理财产品规定的投资范围和权限管理理财产品财产。 1.1.4 甲方保证不挪用理财产品财产,不将理财产品财产用于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理财产品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和目的。 1.1.5 甲方承诺理财产品财产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理财产品文件约定及本合同约定。 1.1.6 甲方在此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资讯完整、真实、合法,没有重大遗漏或误导。 1.1.7 甲方承诺不侵犯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声明与承诺. 2.1.1 甲方声明本公司为根据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依法发行养老金产品,从事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的专业机构。 2.1.2 甲方声明依据养老金产品设立的相关文件签订本合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为合同有效执行负有责任,该项委托不会为其他任何第三方所质疑。 2.1.3 甲方声明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不违反甲方章程及适用于甲方的任何生效判决、裁定、授权和协议。 2.1.4 甲方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恪尽职守,按照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投资管理职责,为份额持有人最大利益管理和处分养老金产品资产。 2.1.5 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误导。 2.1.6 甲方承诺要求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
甲方声明与承诺. 1.1.1 甲方声明,已了解国家关于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已认真阅读本合同、风险提示函和投资组合说明书,充分认识到养老保障管理基金财产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自愿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将其合法拥有的养老保障管理基金财产委托给乙方管理运用、处分。 1.1.2 甲方声明,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1.1.3 甲方承诺,其养老保障管理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保证其养老保障管理基金财产没有用于任何担保和抵押,亦无其他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其养老保障管理基金财产进行受托管理。 1.1.4 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误导。 1.1.5 甲方承诺,自依本合同和投资组合说明书取得本产品投资组合份额即成为本合同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产品的投资组合份额,其持有投资组合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甲方作为本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甲方声明与承诺. 1.1.1 甲方保证拥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核准的开展理财业务资格,有资格作为管理人,依据委托合同对理财产品资金进行管理运作,而且具备专业人员从事资金管理业务。 1.1.2 甲方应承担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合理有效的反洗钱控制措施,对其自身客户开展反洗钱尽职调查等管控工作,确保所管理的资金来源合法,资金管理及投资使用不涉及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不涉及被联合国、美国、欧盟、英国、中国公安部等制裁规则制裁的人员或行为等。甲方应建立健全客户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内部控制机制,与乙方共享本业务项下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相关情况。 1.1.3 甲方将选派专业人员负责理财产品资金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作,承诺以诚信原则,运用科学的手段控制市场风险,以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按照理财产品规定的投资范围和权限管理理财产品资金。 1.1.4 甲方保证不挪用理财产品资金,不将理财产品资金用于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理财产品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和目的。 1.1.5 甲方承诺理财产品资金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理财产品文件约定及本合同约定。 1.1.6 甲方在此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资讯完整、真实、合法,没有重大遗漏或误导。 1.1.7 甲方承诺不侵犯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声明与承诺. 1.1.1 甲方保证拥有银监会核准的开展理财业务资格,有资格作为管理人,依据委托合同对理财计划资金进行管理运作,而且具备专业人员从事资金管理业务。 1.1.2 甲方将选派专业人员负责理财计划资金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作,承诺以诚信原则,运用科学的手段控制市场风险,以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按照理财计划规定的投资范围和权限管理理财计划资金。 1.1.3 甲方保证不挪用理财计划资金,不将理财计划资金用于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理财计划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和目的。 1.1.4 甲方承诺理财计划资金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理财计划文件约定及本合同约定。 1.1.5 甲方在此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资讯完整、真实、合法,没有重大遗漏或误导。 1.1.6 甲方承诺不侵犯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声明与承诺. 1. 甲方承诺其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 的非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甲方承诺投资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 且系为合法之目的投资本理财产品,而非为洗钱等违法犯罪之目的,甲方将配合乙方开展 投资者身份识别及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活动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身份信息及资金来源等信息。 2. 甲方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若甲方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甲方已经认真阅读销售文件,清楚知晓其具体内容,对有关条款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并能充分理解所购买产品的风险,明白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甲方可能无法取得产品投资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甲方独立作出投资决定,并亲自对销售文件进行签署确认,自主承担投资风险。 4. 甲方已在乙方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智能终端等渠道完成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完全认可。甲方承诺所购买理财产品对应的风险等级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5. 甲方签署本协议,即同意授权乙方在约定期间自甲方理财产品指定账户冻结等额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交认购或申购的交易金额的资金(冻结期间乙方按甲方理财指定账户活期存款的利息结算规则计付利息),并于约定时间扣划至产品发行与管理机构指定账户,乙方在划款时均无须再通知甲方。 6. 在产品募集期(或开放期)内,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投资本金不能从其账户足额划转的,甲方对相关理财产品的购买不成功,该理财产品相关法律协议不生效,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7. 对于甲方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或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购买的理财产品,甲方确认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均由本人签字签署或亲自在系统中点击确认,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系统点击确认与纸质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同意乙方可对其办理本合同项下理财业务的操作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以其他合法方式进行记录,且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使用。 8. 甲方承诺在产品存续期内,除非产品发行与管理机构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行权终止理财产品,否则不得要求乙方在产品非开放日前退还已扣划款项或以任何形式清算其 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且不得将指定账户销户。 9. 甲方对本协议及其条款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与乙方有关的业务资料及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0. 甲方承诺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会参与或协助洗钱、恐怖融资、逃税活动等违法行为。乙方若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甲方、甲方的资金或甲方的交易行为与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声明与承诺. 一、 甲方声明如下: (一) 签署本合同基于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甲方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本单位为负责职业年金经办管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甲方声明与承诺. 1.1.1 甲方是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开展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定金融机构,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开展银行理财业务。 1.1.2 甲方保证不挪用理财产品财产,不将理财产品财产用于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理财产品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和目的。 1.1.3 甲方承诺理财产品财产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理财产品文件约定及本合同约定。 1.1.4 甲方在此保证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的文件及信息完整、真实、合法,没有重大遗漏或误导。 1.1.5 甲方承诺不侵犯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声明与承诺. 14.1.1 甲方保证拥有银监会核准的开展个人理财产品业务资格, 有资格作为理财产品的管理人,依据委托理财协议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 14.1.2 甲方将选派专业人员负责理财产品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作,承诺以诚信原则,运用科学的手段控制市场风险,以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按照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规定的投资范围和权限管理理财资金。 14.1.3 甲方保证不挪用理财资金。 14.1.4 甲方承诺理财资金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委托理财协议约定及本协议约定。 14.1.5 甲方在此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文件、资料和其他信息完整、真实、合法,没有重大遗漏或误导。 14.1.6 甲方承诺不侵犯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