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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 use of 生 效 Clause in Contracts

生 效. 缔约双方应当通过外交换文,相互通知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国内法律程序。本协定自后一份通知收到之日起生效。 下列代表,经其各自政府正式授权,在本协定上签字,以昭信守。 本协定于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政府代 表 代 表 李 健 克里斯托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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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 Agreement

生 效. 缔约双方应当通过外交换文,相互通知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国内法律程序。本协定自后一份通知收到之日起生效缔约双方应通过外交照会相互通知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国内法律程序。本协定自后一份通知收到之日起生效。 下列代表,经其各自政府正式授权,在本协定上签字,以昭信守。 本协定于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本协定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西班牙文和英文写成,三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政府代 巴拿马共和国政府代 表 代 表 李 健 克里斯托弗冯正霖 德圣马洛 (签 字)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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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 Agreement

生 效. 缔约双方应当通过外交换文,相互通知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国内法律程序。本协定自后一份通知收到之日起生效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临时适用,并自缔约双方通过外交换文相互通知已履行了各自协定生效的法律程序之日起生效。 下列代表,经其各自政府正式授权,在本协定上签字,以昭信守。 本协定于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本协定于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在北京签订,用中文、西班牙文和英文写成,三种文本同等作准。如遇对协定的任何规定的解释发生分歧,以英文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政府代 古巴共和国政府代 表 代 表 李 健 克里斯托弗柯德铭(签字) 何塞·格拉(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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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 Agreement

生 效. 缔约双方应当通过外交换文,相互通知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国内法律程序。本协定自后一份通知收到之日起生效本协定自缔约双方完成各自法律程序并以外交换文相互通知之日起生效。下列签字人,经其各自政府正式授权,已在本协定上签字,以昭信守下列代表,经其各自政府正式授权,在本协定上签字,以昭信守。 本协定于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本协定于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捷文、中文和英文写成,三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政府代 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代 表 代 表 李 健 克里斯托弗胡 逸 洲 (签字) 约 翰 内 斯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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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Aviation Transport Agre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