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保證 样本条款
產品保證. 賣方保證該產品及所有代替品應為全新、無任何第三人可主張之留置權、抵押權、擔保物權及其他權利等。賣方亦應保證以,符合業界標準的專業之技術及注意義務提供合理的服務,並提供適當之已培訓及具經驗的人員。賣方保證受領、交付或安裝日(前述最後之日期為起始日,除本採購單另有規定),及保固期間之時間內,該產品應符合說明書及其他採購單中特別訂定之事項以及本條款與條件之規定,且符合品質要求亦有正常功能效用,包括材料、做工及安 裝都無缺失等。若於適用之保固期間內發現任何產品之缺失,買方可於不損害其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之情形下,要求賣方自行負擔費用及不得無故拖延,就買方選擇進行維修或更換缺失之產品,以確保該產品符合本採購單及本條款與條件之規範。賣方保證,依買方之合理要求,其應與買方、其代理商、分包商及任何第三方配合提供其服務,以確保該服務符合本採購單所載之服務說明,並達到本採購單約定之服務水準。
產品保證. 供應商聲明、保證和承諾,在採購單規定的期限內或與 Dana 向其顧客提供保證的相同期限內(以期限較長者為準),供應商依協議提供給 Dana 的所有產品應為:
(i) 新品;
(ii) 於交貨時具有有效的所有權、沒有任何擔保權益、索賠、請求、留置權或任何其他財產留置權;
(iii) 沒有設計(即使該設計已獲 Dana批准)、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瑕疵;
(iv) 可商業化且適合其
(v) 符合 Dana 或其顧客提供的所有規格、圖說、樣品和性能要求或其他說明;
(vi) 符合所有適用法律,及
(vii) 不得竊取任何商業機密,或侵犯、違反、侵入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牴觸或未經授權使用任何專利、商標、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除上述聲明、保證和承諾之外,供應商亦應在權利可轉讓的範圍內,將其自產品、原料或組件 (包括產品保修權)製造商及/或賣方取得的權利全部移轉或轉讓予 Dana。此等保證將附加於法律默示或規定,或供應商以其他方式提供的任何保證,且此等保證應在 Dana 驗收和付款後續存。
產品保證. 1. 乙方保證所交貨產品,均為合格新品,其品名規格、型號、性能、品質數量等均與出廠證明、測試報告、送審資料所載相符且合於甲方與業主所定合約之廠牌及規範要求。
2. 乙方保證本合約標的物來源清楚,絕無第三人主張權利,且均未違反商標法、專利法、或著作權法等,否則應自行負責釐清,並負擔一切民事及刑事責任,及賠償甲方所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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