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诺与保证 样本条款

甲方承诺与保证. (1) 甲方系依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公司,具有完全合法的权利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2) 甲方已经取得了有效签署和交付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同意、批准和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其产生约束力; (3)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是目标房地产的唯一合法房地产权人,有权转让目标房地产,目标房地产权属不存在未决纠纷或争议; (4) 在过户登记完成前不存在少缴、漏缴土地出让金、契税或其他行政规费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房屋所有人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若在过户登记完成前发生少缴、漏缴土地出让金、契税或其他行政规费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房屋所有人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况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 目标房地产的建设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针对目标房地产建设过程的行政处罚; (6) 在目标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前,不存在抵押、担保、地役权或其他权利限制,亦不存在被司法查封或其他可能导致房屋无法转让的情形; (7) 甲方就开发目标房地产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及目标房地产建设过程中甲方签署、出具的各类工程签证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任何第三方就甲方应承担的上述法律责任向乙方及/或目标房地产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妥善处理,如导致乙方损失的均由甲方赔偿; (8) 目标房地产已经取得了运营所需的各类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电、水、燃气、通信等; (9) 甲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妨碍本次交易的其他约定或安排,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对目标房地产的优先购买权; (10) 不存在任何已知涉及目标房地产的正在进行或将发生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纠纷; (11) 甲方与上海择励实业有限公司均按约履行目标房地产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如存在违约行为导致租户向乙方追究责任或导致乙方应收租金减少的,均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12) 就除返租房地产外的目标房地产中的所有房屋,甲方与上海择励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金陵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租赁关系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全部终止,乙方不会因之遭受任何争议或损失或承担任何权利义务。 (13) 配合乙方办理目标房地产的交付接收/验收、资料交接、交易过户等事项。 (14) 目标房地产交付前不存在重大质量瑕疵,可满足正常用途。
甲方承诺与保证. 3.1.1 甲方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主体资格; 3.1.2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将不会:
甲方承诺与保证. 12.1.1 甲方拥有本项目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投资建设权,不会有任何政府机关、其他实体、个人启动或可能启动任何程序、主张、诉讼,导致本项目开发运营存在障碍。 12.1.2 本合同签署时,甲方不存在未披露的债务、或有债务,也不存在任何诉讼、潜在的诉讼或者任何影响其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行政处罚。
甲方承诺与保证. 3.1.1 甲方具有完全的、独立的法律地位和行为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 议。 3.1.2 甲方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目标公司股权的增资款来源合法。 3.1.3 甲方保证尽全力积极提供乙方发展需要的战略资源与品牌、资金支持。
甲方承诺与保证. 1. 甲方已具有签署本协议所需要的所有权利、授权与批准,并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所需要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2. 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3. 甲方违反前述承诺与保证,或者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承诺与保证. 1、 具有履行本协议所有义务和责任的完全行为能力。 2、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与方式支付补偿款。 3、 甲方应督促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等注销手续。 4、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节点向乙方支付款项,如甲方逾期超过 15 天的,应支 付乙方每天 5 万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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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结算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 现场勘察 6.1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6.2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6.3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 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1. 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 2.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内容包括被授权人名单、预留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文件应注明被授权人相应的权限。 3.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原件并经电话确认后,授权文件即生效。如果授权文件中载明具体生效时间的,该生效时间不得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如早于,则以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为授权文件的生效时间。

  • 一般术语 发行人、中山公用、本公 司、公司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中汇集团 指 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兴华 指 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用科技 指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用集团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用水务 指 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中山污水 指 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泰安公司 指 中山市泰安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沙溪公司 指 中山市沙溪中心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港客运 指 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 南朗公司 指 中山市南朗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中裕市场物业 指 中山中裕市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俊物业 指 中山市中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用市场管理 指 中山公用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东凤公司 指 中山公用东凤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乙能源 指 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 公用环保 指 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用国际 指 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用工程 指 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黄圃污水 指 中山公用黄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南头供水 指 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 阜沙供水 指 中山市阜沙供水有限公司 民众供水 指 中山市民众供水有限公司 沙朗供水 指 中山市西区沙朗供水有限公司

  • 規約の適用 3 第2 条 規約の変更) 3

  • 手数料 ご利用金額×手数料率(月利)×繰延月数(変更前お支払い月からご指定のお支払い月までの月数をいいます。) 支払期間:54~239日

  •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直接入札 直接入札を行う場合は、入札書を封筒に入れ、封緘のうえ入札者の氏名を表記し、予め指定された時刻までに契約担当職員等に提出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この場合において、入札書とは別に提案書及び証書等の書類を添付する必要のある入札にあっては、入札書と併せてこれら書類を提出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臨機の措置 受注者は、災害防止等のため必要があると認めるときは、臨機の措置をとら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この場合において、必要があると認めるときは、受注者は、あらかじめ監督員の意見を聴か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緊急やむを得ない事情があるときは、この限りでない。

  •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