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和赎回款项的支付. 管理人在开放日后第 2 个工作日进行投资者确认份额并由销售服务机构扣减投资者账户资金,扣划款项成功后投资者申购成功。投资者申购成功后,可在此后任意赎回期赎回部分或全部申购份额。 确认投资者赎回成功后,管理人将为投资者扣减份额,并将投资者应得的赎回资金(如有,下同)于赎回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连续巨额赎回或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赎回资金的支付参考《产品说明书》相关条款处理。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来源地 2.1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资比例限制 1.投资于同一只证券或同一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证券投资基金的30%。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投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約の費用 第36条 この契約に要する費用は、乙の負担とする。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