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本次已與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外,並由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調特定股東提出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於掛牌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該公司強制集保股數合計 8,970,087 股,佔申請上櫃時發行股份總額 37,537,335 股之 23.90%或佔掛牌股數 41,273,335 股之 21.73%。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振宇五金簽定「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振宇五金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自願送存集保,兩者合計 12,326,015 股,分別占申請上櫃掛牌股數總額 17,268,600 股之 71.38%,以及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19,268,600 股之 63.97%。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外,並由拓凱協調特定股東提出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16,296,874股,佔上市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90,820,000股之17.94%,於掛牌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力積電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合計 970,750,379 股,分別占申請上市掛牌股數總額 3,405,196,242 股之 28.50%,以及上市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3,535,196,242 股之 27.46%。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興能高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並由興能高協調特定股東提出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兩者共計集保 38,309 仟股,占申請上市時股份總額 76,209 仟股及上市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86,407 仟股之 50.27%及 44.34%,其中特定股東於掛牌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已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計16,163,233股,占上櫃掛牌資本額21,990,000股之73.50%,集保比例相對為高,可維持承銷價格穩定,故並無其他特定股東提供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辦理自願集保。
特定股東限制. 該公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數26,339,428股,佔申請上櫃時發行股份總額36,449,000股之72.26%或佔掛牌股數41,449,000股之63.55%。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本次已與大中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外,並由大中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協調特定股東提出其所持有之以發行普通股股票,於掛牌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若以該公司申請上櫃時股份總額29,614,000股計算,該強制集保股數為佔申請上櫃時股份總額65.14%,另強制集保加計自願集保股數占申請上櫃時股份總額70.03%。此外,以該公司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32,614,000股計算強制集保及強制集保加計自願集保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數總額分別為59.15%及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博晟生醫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博晟生醫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自願送存集保,兩者合計 50,555,198 股,分別占申請上櫃掛牌股數總額 92,000,000 股之 54.95%,以及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101,630,000 股之 49.74%,另特定股東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