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100%股权。
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甲方):玛纳斯县玛河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地: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法定代表人:张书迪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设施农业建设与投资;农业园区的建设与投资;土地的收储、开发、改造、整治;园林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及经营;农资经营(农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玛纳斯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玛纳斯县玛河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安全対策 第 28 条 受注者は、業務従事者等の生命・身体等の安全優先を旨として、自らの責任と負担において、必要な安全対策を講じて、業務従事者等の安全確保に努めるものとする。 (業務災害補償等)
一般規定 5.1 投資公司或管理公司就其管理的所有集體投資計劃行事時,不得購入任何附帶投票權的股份,致使其可對發行機構的管理行使重大影響力。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净值披露 (1)建仓期结束后,理财产品管理人在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理财产品的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该资产净值、份额净值扣除当期应付未付的理财费用,但未扣除超额业绩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