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 样本条款

电子银行. 是指乙方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公众网络或为甲方建立的专用网络向甲方提供的银行服务。根据服务渠道的不同,乙方电子银行可分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
电子银行. 2001 年 7 月,发行人对全行电子银行服务渠道进行整合,成立电子银行部,实行统一、集中和专业化管理。通过几年来的持续快速发展,已初步构建了以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手机银行为主体的多功能、多层次、多渠道电子银行服务网络,业务品种不断丰富,有效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具备了统一、标准、高质量地为客户提供多样化服务的能力,柜面替代率不断提高。 发行人电子银行业务围绕“开放、专注、执行力、客户体验”四个方面,加快业务创新、深化服务支持、加强与优秀互联网企业的合作,打造亮点。顺应移动支付发展潮流,推出 NFC 手机钱包业务,完成与中国联通的手机钱包对接,客户使用手机即可办理原来需要持银行卡办理的 ATM 取款、POS 刷卡消费、转账等业务。以客户为中心,推进远程银行、远程柜员银行(VTM)、平板电脑网银客户端、微信银行、O2O(互联网银行业务预约平台)、二代网盾等项目建设。发布手机银行客户端 2.1.0 及 2.1.1 版,完成短信平台升级,推出电子银行动态令牌服务,持续优化个人网银、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各业务流程。完成短期和中期电商业务发展规划,网上商城全新升级,海外直购专栏上线,支持信用卡分期业务,满足客户需求。实行电子银行研发团队嵌入式管理,推进电子银行虚拟利润中心核算,健全电子银行岗位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与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截至 2015 年末,企业及同业网银有效客户 21.77 万户,较期初增长 8.74%;个人网银 有效客户 911.61 万户,较期初增长 12.20%;手机银行有效客户 832.24 万户,较期初增长 57.58%;精灵信使有效客户 1,195.67 万户,较期初增长 37.53%。2015 年内,企业及同业网银累计交易(资金变动类交易,下同)9,878.99 万笔,同比增长 38.14%,交易金额 693,275.03 亿元,同比增长 40.02%;个人网银累计交易 52,571.54 万笔,同比增长 112.04%; 交易金额 107,577.83 亿元,同比增长 44.85%;手机银行累计交易 10,476.20 万笔,同比增长173.20%;交易金额19,296.52 亿元,同比增长157.63%。全行电子银行交易替代率92.71%,同比提升 7.15 个百分点,有效减轻柜面交易工作量,释放柜面渠道生产力。
电子银行. 指我行运营的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网络等向您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特别系统,您通过电脑、移动终端与其连接,可获得相应的金融服务。现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我行根据您在营业柜台和/或网上银行、手机移动应用程序(“App”)客户端、微信、浏览器等客户端的选择为您提供相应渠道的服务。
电子银行. 指通过网络、手机或电话向公众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银行系统。
电子银行. 是指利用互联网或专用网络,依托计算机、手机等电子设备,为我行个人或企业客户提供存、贷、汇等自助式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渠道及业务。 我行所指的电子银行包括网上银行(个人/企业)、手机银行(个人/企业)、微信银行、小鱼Bank、电话银行等。本章程所规范的电子银行仅指网上银行(个人/企业)和手机银行(个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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