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补偿的确定 样本条款

盈利补偿的确定. 3.1 双方一致确认,本次交易取得所有必需的批准、核准,且四川双马为本次交易发行的全部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证券登记手续之日,为本次交易完成日(以下简称“完成日”)。 3.2 双方一致确认,补偿测算的期间为 2013 年、2014 年、以及 2015 年。尽 管有前述约定,若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延长补偿测算的期间,则双方同意届时由四川双马董事会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具体执行延长补偿测算的期 间的盈利补偿事宜而无需另行召开四川双马股东大会。 3.3 四川双马应当,在第 3.2 条规定的补偿期限内的每一会计年度审计时,对目标资产对应的都江堰拉法基当年的实际净利润与预测净利润之间的差异进行审查,并聘请双方确认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净利润差额将按照净利润预测数减去实际净利润计算,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为准。 3.4 上述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5 若都江堰拉法基在本协议第 3.2 条约定的补偿期限内的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净利润预测数,拉法基中国将依据本协议第 4 条补偿该等差额;若实际净利润高于或等于净利润预测数,则拉法基中国无需进行补偿。
盈利补偿的确定. 双方一致确认,本次交易取得所有必需的批准、核准,且四川双马为本次交易发行的全部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证券登记手续之日,为本次交易完成日(以下简称“完成日”)。 双方一致确认,补偿测算的期间为 2013 年、2014 年、以及 2015 年。尽管有前述约定,若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延长补偿测算的期间,则双方同意届时由四川双马董事会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具体执行延长补偿测算的期间的盈利补偿事宜而无需另行召开四川双马股东大会。 四川双马应当,在规定的补偿期限内的每一会计年度审计时,对标的资产对应的都江堰拉法基当年的实际净利润与预测净利润之间的差异进行审查,并聘请 双方确认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净利润差额将按照净利润预测数减去实际净利润计算,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为准。上述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若都江堰拉法基在约定的补偿期限内的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净利润预测数,拉法基中国将补偿该等差额;若实际净利润高于或等于净利润预测数,则拉法基中国无需进行补偿。
盈利补偿的确定. 2.1. 盈利补偿期间为 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尽管有前述约定,若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延长补偿测算的期间,则湖北金环、京汉置业、京汉控股、合力万通、关明广、曹进、段亚娟、袁人江、田保战同意届时由湖北金环董事会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具体执行延长补偿测算的期间的盈利补偿事宜而无需另行召开湖北金环股东大会。 2.2. 湖北金环应当在盈利补偿期间届满后,对目标资产对应的京汉置业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异进行审查,并聘请各方确认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净利润差额将按照净利润承诺数减去实际净利润计算,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为准。 上述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3. 若京汉置业在盈利补偿期限内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盈利承诺数,京汉置业股东将依据盈利补偿实施的约定补偿该等差额;若实际净利润高于或等于盈利承诺数,则京汉置业股东无需进行补偿。

Related to 盈利补偿的确定

  • 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 遗传性疾病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 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1、 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 侧袋账户中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 特定资产以可出售、可转让、恢复交易等方式恢复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方式,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对应变现款项。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无论侧袋账户资产是否全部完成变现,基金管理人都应当及时向侧袋账户全部份额持有人支付已变现部分对应的款项。若侧袋账户资产无法一次性完成处置变现,基金管理人在每次处置变现后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并终止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 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 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