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声明. 戴尔一直按照约定为其客户提供特定服务。在履行这些约定的过程中,戴尔根据1996年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 (以下简称“HIPAA”)的隐私和安全规则要求,与其某些客户签订了业务伙伴协议。戴尔现在将与包分商签订本HIPAA协议,将根据供应商协议对全部或部分此类服务的执行分包给分包商。双方确认,分包商在执行戴尔和分包商之间签订的供应商协 议过程中,可能对存放或包含PHI,以及/或者可能接触、创建、接收、维护、传输或获知PHI的设施或系统负责。本HIPAA协 议构成与本HIPAA协议和供应商协议规定的分包商活动有关的HIPAA规则所要求的书面保证。
目的声明. 由于供应商可能会在执行服务时访问、保留、接触或了解有关计划参与者的机密的健康信息,各方同意遵守联邦和州法律法规,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1996年)》(以下简称“HIPAA”)、《医疗信息技术促进经济和临床健康法案》(以下简称“HITECH法案”)以及颁布的相关法规(以下简称“HIPAA法规”)保护的信息,包括不时修改的(a)部长颁布的标准、要求和规格,如45 C.F.R.第164部分子部分A和E(以下简称“隐私规则”)所述; (b)2003年2月20日发布的安全标准(联邦公报8334及之后部分)(45 C.F.R.第160、162和164部分)(以下简称“HIPAA安全规则”);以及(c)HITECH法案的副标题D中规定的违规行为通知标准、要求和规格以及部长制定的实施法规(45 C.F.R.第 164部分子部分D),是最后的综合规则的一部分(以下简称“综合规则”)(以下统称为“违约通知规则”);以及(d)部长制定的实施标准、要求和规格(45 C.F.R.第160部分子部分C、D和E(以下简称“实施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