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样本条款

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备案 信息截图复制件。
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10.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若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业绩。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批准材料。 3.7.3(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 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 2.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地区通用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其他: / 。 ☑3.7.4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其他: / 。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年 月 日 时 分 4.2.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tpbidder) 4.2.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 截图复制件(省外企业提供)。 3.7.3 (1) 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1. 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 2.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 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 (2)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1、 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本号:V2.0- 20230202)”制作。 2、 工程量清单报价使用“投标报价制作工具程序(版本号:331 081-3.2.6.2_20240909(18定额)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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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性分析 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挑选全部或部分具备以下特征的上市公司: A、 新经济体制下受益于改革,分享改革红利的优质企业; B、 公司所处的行业符合国家的战略发展方向,并且公司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C、具备一定竞争壁垒的核心竞争力;

  • 磋商小组 3.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3.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磋商; (3) 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 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项目背景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全市灭火救援装备建设现状,进一步提升灭火救援装备保障能力,汇总相关支队采购需求,购置灭火救援器材装备。 本项目属于工业。

  •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 合作模式 根据项目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双方采取项目定制合作模式,针对具体项目,双方同意彼此为对方提供优惠的合作条件,以促进项目的良性运作。在双方就具体的合作项目及合作内容和方式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当一方了解到有适合另一方发展的机会或适合的资源,应主动推荐给另一方,并在双方进一步沟通的合作框架内帮助对方发展项目。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 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综合说明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的询问、质疑及投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的相关规定。 36.2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36.3 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6.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