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归属 样本条款

知识产权的归属. 本服务项目所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项目采购人所有(署名权除外),供应商享有工作成果的署名权,采购人享有本项目所有工作成果的永久无偿使用权。 (二)
知识产权的归属. 本服务项目的所有成果内容涉及的知识产权均归业主人所有,乙方享有相应的署名权。
知识产权的归属. 该项目合作期间形成的科研成果及知识产权约定如下:
知识产权的归属.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软件(由乙方提供的第三方软件除外)、文档资料的著作 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属于成都阿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
知识产权的归属. ITW 向卖方披露的所有图纸、专有技术、设计、规格、技术或商业信息、相关材料和 类似信息,以及其中包含的所有权利,均始终为 ITW 的财产,并且卖方应根据本条款和条件加以保密。卖方不应对 ITW 提供或传达的任何信息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享有所有者权益,并且该等信息(无论是 以任何形式记载或存在多少数量的复制件)应在 ITW 书面要求时,立即归还给 ITW。 卖方知悉,就 ITW 的信息、所有权、设备、工艺中的任何权利或由此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而言,本协议未向卖方授予 任何类型的许可或权利。 如果卖方对本采购订单所涉及的材料进行“开发工作”(其中包括专有技术 的创造和改进),ITW 应对其享有完整的、全球性的、不可撤销的、非排他性的、免许可费的许可,以 制造(包括对于已经完成的制造的和未来的制造)、使用或销售、分销、进口或出口任何该等材料。 如果适用,卖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工作产品应属于“职务作品”(依据适用的著作权法规的定义), 并应归 ITW 所有。如果任何创作的作品被认为是“职务作品”的,卖方特此将该等创作作品的全部所 有权和利益转让给 ITW。卖方特此放弃其在美国版权法 17 U.S.C.§101 及其后续修订中关于终止该转 让的权利,以及创作作品中所含有的人身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对于无法放弃 或未放弃的人身权利:(i)尽管存在本节已述及相关权利的转让,但仍应明确,卖方不得以直接或间 接损害 ITW 商业权益的方式,行使其任何相关权利、所有权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权利;(ii)卖 方确认,对于创作者的人身权利,所有为卖方创作知识产权和其他材料的创作者,明确放弃、已放弃并 同意放弃其署名权。在任何情况下,创作者均应避免以直接或间接损害 ITW 商业权益的方式行使其人 身权利。对于任何无法放弃或未放弃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创作者只能在其荣誉或名誉可能受到损害时, 反对对其作品的修改;(iii)卖方确认:(a)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均放弃将其名称列为知识产权和其 他材料作者的权利,且 ITW 可以披露知识产权及其他材料。卖方保证,相关权利(包括其员工、顾问 及独立承包商可能或将来可能主张的与知识产权及其他材料相关的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已经基于本节 规定授予给 ITW 的,并已就此与其员工、独立顾问及承包商签订必要的协议。
知识产权的归属. 第三条 在联盟启动前,由各承担单位与项目服务中心签署知识产权协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相关规定,事先约定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及推广应用时的利益分配原则。参与项目的各承担单位须对知识产权的共享原则做出承诺。
知识产权的归属. 甲方独家拥有本协议所规定的各种应用软件系统产品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与应用软件有关的各种文档资料。乙方仅拥有根据本协议规定使用有关应用软件系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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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股份锁定期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 約款の変更 第2条 当社は、この約款を変更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この場合には、料金その他の提供条件は、変更後の約款によります。

  • 契約条件 契約書及び仕様書その他一切貴庁の指示のとおりとする。

  • 巨额赎回限制 1.巨额赎回的认定。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合计预约赎回和在开放日合计赎回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总份额后的差额(净赎回份额)超过赎回确认日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 10%。

  • 基本契約 個別契約に定める事項を除き、託送供給に関わる事項を託送供給依頼者ごとに定める契約をいいます。

  •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