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证 样本条款

矿业权证. ECSA 拥有 4 项矿业权证,EXSA 拥有 13 项矿业权证,MMSA 拥有 1 项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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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邀请 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 关联交易 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 录 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 额标准来认定)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的承诺函)。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相关说明或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无

  • 关于投诉与建议 (一)您对本产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反馈,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由专人接听、记录您的意见或建议,并由各方协商共同解决。

  • 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中低风险产品,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本着“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财产,但并不对本产品提供保证本金和收益的承诺,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一定程度的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 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範例說明 假設1997年8月8日為投入6年期(H=6)結構型債券之起始日,起始日投資標的價值為10,000美元,其連結之標的 有5支股票(N = 5),每期之投資績效為5支股票之績效平均(即 W h = W h =…= W h =1/5)。而結構型債券以6 1 2 5 個月為一期(即tm=6,每年期數m=12/6=2,債券期間總期數T=6×12/6=12),其第h期收益分配率Rh及加碼配息率之計算公式如下:

  • 参考資料 別添2 証拠書類一覧 別添3 研究活動における不正行為等への対応に関する規則別添4 競争的資金の適正な執行に関する指針 (平成17年9月9日 競争的資金に関する関係府省連絡会申し合わせ) 別添5 研究機関における公的研究費の管理・監査のガイドライン(実施基準) (平成19年2月15日 文部科学大臣決定) 別添6 研究活動における不正行為への対応等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 (平成26年8月26日 文部科学大臣決定) 別添7 複数の研究費制度による共用設備の購入について(合算使用)別添8 競争的資金における使用ルール等の統一について (平成27年3月31日 競争的資金に関する関係府省連絡会申し合わせ) ※別添1:欠番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