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码中国 样本条款

神码中国. (1) 2000 年 4 月设立及出资 神码中国曾用名“联想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系由神码有限于 2000 年 4 月出 资设立的外资企业,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港元。 2000 年 3 月 15 日,神码有限签署《联想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章程》,神码 中国投资总额 10,000 万港元,注册资本 5,000 万港元,以港币现汇投入,分三年缴付,第一期现金投资为 750 万港元,占应出资额的 15%,自营业执照核发后 90 日内出资完毕,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自筹解决。 2000 年 3 月 22 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出具海园外经 [2000]138 号《关于“联想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可行性报告、章程及董事会的批复》,对神码有限设立“联想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经营期限、董事会组成等事项进行批复。 2000 年 3 月 29 日,神码中国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外经贸京资字 [2000]019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0 年 4 月 3 日,神码中国取得国家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0 年 6 月 22 日,北京中全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全联险 字(2000)第 01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0 年 6 月 21 日,神码 中国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货币资本 750 万港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1 年 6 月 11 日,北京伯仲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京仲验字 [2001]0611 号《验资报告》,神码中国投资者神码有限于 2001 年 6 月 1 日将 1,250 万港元存入神码中国账户内,神码中国的实收资本为 2,000 万港元。 2002 年 6 月 10 日,北京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天平验资 (2002)第 303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2 年 6 月 6 日,神码中国已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港 元) 实缴出资额(万港 元) 持股比 例 1 神码有限 5,000 5,000 100% 收到神码有限投资款 3,000 万港元,累计出资额为 5,000 万港元。上述出资完成后,神码中国的股权结构如下: (2) 2001 年 6 月公司名称变更 2001 年 5 月 8 日,神码中国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的名称变更为“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1 年 5 月 28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出具(国)名称变核 外字[2001]第 174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神码中国企业名称变更为“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2001 年 6 月 1 日,神码中国取得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海园外经[2001]367 号《关于外资企业 “联想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的批复》,同意神码中国名称变更为“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章程的相应修改。 2001 年 6 月 4 日,神码中国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为本次更名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6 月 11 日,神码中国取得北京市工商局就本次更名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2005 年 9 月,注册资本增至 30,000 万港元 2005 年 6 月 20 日,神码中国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增加神码中国投资 总额至 85,000 万港元,相应增加注册资本至 30,000 万港元,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以港币现汇投入,自营业执照(增资)核发之日起分三年缴付,第一期出资额为 3,750 万港元,占所增加的注册资本的 15%,自营业执照(增资)核发后 90 日内出资完毕,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由公司自筹解决;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5 年 7 月 25 日,北京市商务局出具京商资字[2005]676 号《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神码中国的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分别由 1 亿港元、5,000 万港元增至 8.5 亿港元、3 亿港元,本次增资以港元现金出资。 2005 年 7 月 27 日,神码中国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就本次增资后换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 年 7 月 28 日,神码中国取得本次增资后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 年 9 月 20 日, 北京东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湖验字 (2004)第 015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5 年 8 月 26 日,神码中国已 收到其股东神码有限投入变更注册资本后的第一期出资 3,750 万港元,占增加注册资本的 15%,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8,750 万港元。 上述第一期出资缴纳完毕后,神码中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港元) 实缴出资额(万港元) 持股比例 1 神码有限 30,000 8,750 100% (4) 2005 年 11 月,注册资本增至 50,000 万港元 2005 年 9 月 1 日,神码中国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公司投 资总额至 150,000 万港元,相应增加注册资本至港币 50,000 万港元,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以港币现汇投入,自营业执照(增资)核发之日起分三年缴付,第一期出资额为 3,000 万港元,占所增加的注册资本的 15%,自营业执照(增资)核发后 90 日内出资完毕,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由公司自筹解决; 并相应修改公司。 2005 年 9 月 26 日,北京市商务局出具京商资字[2005]924 号《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神码中国将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分别由 8.5 亿港元、3 亿港元增至 15 亿港元、5 亿港元,增资部分以现金出资。 2005 年 9 月 27 日,神码中国取得本次增资后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
神码中国. (1)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神码中国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神码中国的经营范围为“批发 III、 II 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植入器材;植入性人工器官;支架;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II 类: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研究、开发计算机硬件及配套零件;网络产品、多媒体产品、电子信息产品及通讯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器及印刷照排设备、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安装和维修;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代理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商务电子信息服务;开发、设计和生产税控收款机;销售自产产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神码中国提供的有关文件并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神码中国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资质的具体情况请见附件二。
神码中国. 神码中国现持有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410145685 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神码中国合法存续,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三条关于“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神码中国. 根据神码中国说明并经核查,自 2012 年以来,神码中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职务 2012 年 1 月 1 日 2012 年 2 月 13 日 2015 年 7 月 23 日 1 董事长 郭为 郭为 郭为 2 董事 林杨 林杨 林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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