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突发急性病 Clause in Contracts

突发急性病. 指被保险人遭受经急诊及临床医学诊断需进行紧急治疗以避免生命或健康永久性损伤的突发病症,且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前未曾接受治疗的急性疾病。突发急性病不包括本附加合同生效前已存在之病症、慢性病、精神病、精神分裂、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或缺陷、先天性畸形、牙齿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必须进行的牙科门诊治疗不在此限)、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器官移植。 【本附加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病症或受伤】:指被保险人于其在本附加合同项下生效前五(5)年内曾出现任何症状而引致一正常而审慎的人寻求诊断、医疗护理或医药治疗;或被保险人于其在本附加合同项下生效前五(5)年内曾经医生推荐接受医药治疗或医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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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surance Policy,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