笋岗仓库 样本条款

笋岗仓库. 上表第 84-86 项罗湖区宝安北路笋岗仓库 823 栋整栋、822 栋 C、819 栋 A1 为深粮集团作为所有权人的物业,已办理非市场商品房性质房地产证,土地使用期限自 1985 年 1 月 16 日至 2035 年 1 月 15 日。 1985 年 7 月 18 日,深粮集团的前身深圳市粮油贸易公司与深圳笋岗仓库企业有限公司签订《笋岗仓库区仓库买卖合同书》(深笋企合字第七号),向其购买取得了笋岗仓库区第八区第 823 号库的房产,建筑面积为 17618.87 平方米。 1987 年 1 月 16 日,深粮集团的前身深圳市粮油贸易公司与深圳笋岗仓库企业 有限公司签订《笋岗仓库区仓库买卖合同书》(深笋企合字第 87-06 号),向其 购买取得了笋岗仓库区第八区第819 号第一层南单元的房产,建筑面积为962.86 平方米。1987 年 3 月 10 日,深粮集团的前身深圳市粮食公司与深圳笋岗仓库 企业有限公司签订《笋岗仓库区仓库买卖合同书》(深笋企合字第 87-07 号), 向其购买取得了笋岗仓库区第八区第 822 号单房(北)单元的房产,建筑面积 为 897.88 平方米。 由于在上述仓库买卖合同订立时,该等土地使用年限为 20 年,至 2005 年 1 月 15 日为止。为延长土地使用期限,2007 年 8 月 6 日,深粮集团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了(2007)8165 号《增补协议书》。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同意延长该土地使用年限至 50 年,至 2035 年 1 月 15 日止;但同时约定深粮集团改制时该等房产须剥离给深投控,采用租赁方式交由深粮集团使用。 2018 年 1 月 31 日,深粮集团与深圳市国资委共同向深圳市规土委提交了 《关于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申请》,申请上述房产在此次重组土地资产处置中无需剥离至深投控,并纳入重组土地资产范围。 根据《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批复》,深圳市规土委同意笋岗仓库“补地价,转为商品性质,纳入重组(改制)范围,转商品性质后限整体转让”。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相关国土部门已向深粮集团发出了上述房产的补缴地价单,深粮集团正在补缴地价;待补缴地价及进行上述房产涉税核查办理完成后,深粮集团即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在换发商品房性质房屋产权证的同时将该房产原房产证附记中“深粮集团改制时该等房产须剥离给深投控,采用租赁方式交由深粮集团使用”的相关限制取消。 2018 年 3 月 23 日,福德资本出具了《关于房产、土地瑕疵的承诺函》,承 诺并保证:对于上述笋岗仓库房产暂未办理取消该房产不动产权证附记中关于约定深粮集团改制时该房产须剥离给深投控的相关限制事宜,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未来因笋岗仓库房产未能及时办理非商品房登记为商品房事宜限制导致深粮集团或上市公司被追究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任何损失的,福德资本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在实际损失发生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与深粮集团予以全额补偿。

Related to 笋岗仓库

  • 調達管理番号 23a00124000000 調達件名 全世界2023年度案件別外部事後評価パッケージⅣ-1 (インド)(QCBS) 公示日(予定) 2023年9月6日 担当部課 評価部事業評価第一課 業務種別 業務実施契約-【

  •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なお、税制が改正された場合等は、上記の内容が変更になる場合があります 詳細につきましては、税理士等の専門家にお問い合わせください。

  • 入札者記載欄 提出年月日: 年 月 日 法 人 名: 所 在 地: 〒 担 当 者: 所属・役職名 氏名 TEL E-Mail

  • 市场定价 融资租赁手续费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503.67 0.03

  • 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工期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