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服务考核中标人需确保向招标人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校车服务,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如其服务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要求,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违约行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明显效果,处以补贴费5%的违约罚款. 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终止中标人的服务合同。11.中标人可能面临的风险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政府关于校车运营等方面政策性调整导致本运营服务无法正常进行时,则招标人可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给中标人带来的损失完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同意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