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管辖。
10.2 如果因解释和履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在任何一方要求其他各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后三十(30)天之内各方未能就该等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由该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应在北京进行,仲裁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仲裁裁决应是终局性的并对各争议当事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裁决生效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仲裁庭可以就丙方的股权权益、资产或物业权益裁定赔偿或抵偿甲方因本协议其他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就有关业务或强制性的资产转让裁定强制救济或命令丙方破产。必要情况下,仲裁机构在对各当事方的争议作出最终裁决前,有权先裁决违约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或裁决违约方不得进行可能导致甲方所受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香港、开曼群岛或其他具有管辖权(包括丙方住所所在地的法院、丙方或甲方主要资产所在地的法院应被视为具有管辖权)的法庭同样有权授予或执行仲裁庭的裁决并对于丙方的股权权益或物业权益有权裁定或执行临时救济,亦有权在等待组成仲裁庭期间或其他适当情形下作出裁定或判决给予提起仲裁的一方以临时救济,例如裁定或判决违约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或裁决违约方不得进行可能导致甲方所受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
10.3 因解释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任何争议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的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继续行使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0.4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如果在任何时候,由于任何中国法律、法规或规章的颁布或改变,或由于对该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解释或适用的改变;应适用以下约定:在中国法律许可的情况下
(a) 如果法律的变更或新颁布的规定对于任何一方来说比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法令或规
(b) 如果由于上述法律变更或新颁布的规定,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经济利益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严重不利的影响,本协议应继续按照原有条款执行。各方应利用所有合法的途径取得对遵守该变更或规定的豁免。如果对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产生的不利影响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解决,受影响一方通知其他各方后,各方应及时磋商并对本协议作出一切必要的修订,以维持受影响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经济利益。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Goods) 不适用于本协议。本协议应按照买方总部所在地的国家、州、省或地方的管辖法律解释。各方均放弃其根据本协议及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索赔或案由诉诸陪审团审判的权利。买方应根据其合理的判断,决定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的裁决法院和方法。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13.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管辖。
13.2 如果因解释和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任何争议,各方应诚意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在任何一方要求各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后三十(30)天之内各方未能 就该等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给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由该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 应在北京进行,仲裁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仲裁裁决应是终局性的并对各 争议当事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庭可以就丙方的股权权益、资产或物业权益 裁定赔偿或抵偿质权人因本协议其他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对质权人造 成的损失、就有关业务或强制性的资产转让裁定强制救济或命令丙方破产。仲裁裁决生效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要情况下,仲裁机构在对各当事方的争议作出最终裁决前,有权先裁决 违约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或裁决违约方不得进行可能导致质权人所受损 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香港、开曼群岛或其他具有管辖权(包括丙方住所 所在地的法院、丙方或质权人主要资产所在地的法院应被视为具有管辖权)的法庭同样有权授予或执行仲裁庭的裁决并对于丙方的股权权益或物业 权益有权裁定或执行临时救济,亦有权在等待组成仲裁庭期间或其他适当 情形下作出裁定或判决给予提起仲裁的一方以临时救济,例如裁定或判决 违约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或裁决违约方不得进行可能导致质权人所受损 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
13.3 因解释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任何争议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的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继续行使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3.4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如果在任何时候,由于任何中国法律、法规或规章的颁布或改变,或由于对该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解释或适用的改变;应适用以下约定:在中国法律许可的情况下
(a) 如果法律的变更或新颁布的规定对于任何一方来说比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法令或规定更优惠(而另一方没有受到严重不利的影响),各方应及时申请获得该变更或新规定所带来的利益并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申请获得批准;或
(b) 如果由于上述法律变更或新颁布的规定,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经济利益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严重不利的影响,本协议应继续按照原有条款执行。各方应利用所有合法的途径取得对遵守该变更或规定的豁免。如果对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产生的不利影响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解决,受影响一方通知其他各方后,各方应及时磋商并对本协议作出一切必要的修订,以维持受影响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经济利益。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通用条款应受双方在相关销售协议或合同中所约定的适用法和/或争议解决条款的管辖。若双方之间在相关销售协议或合同项下、或关于产品销售的其他文件项下没有关于适用法和/或争议解决的规定或约定的,则应适用以下条款:
(1) 本通用条款和销售协议或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且不适用冲突法原则之规定;
(2) 任何与本通用条款和销售协议或合同相关、或由本通用条款和销售协议或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均应当提交贺利氏主体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裁决。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8.2 如果客户与本银行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本银行所在地中国法院通过诉讼解决。本协议并不排除和限制客户与本银行选择其他管辖法院,如选择其他管辖法院,客户与本银行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其进行解释。由本协议引起或与其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由因违约而导致的协议终止或失效引起或与其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包括本节的有效性、范围和可强制执行性),均应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CIETAC”)仲裁,并按照申请仲裁时有效的 CIETAC 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将是最终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不过,本节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就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28.1 本条款及其解释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8.2 凡因本条款引起的或与本条款相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收到仲裁通知之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或其任何类似后继规则)仲裁解决。
28.2.1 指定机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人数为三名。双方委任一名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指定首席仲裁员。
28.2.2 仲裁过程中使用的语言是汉语和英语,双方在仲裁期间因翻译产生的费用及支出作为仲裁费用和支出的一部分。
28.2.3 仲裁地点在上海。
28.2.4 仲裁费用以及任何损害赔偿将由仲裁员决定分配给各方并由各方根据仲裁员的决定支付。。
28.2.5 仲裁的所有方面都将是保密的,除非适用法律或交易所规则要求或为了承认或执行仲裁裁决所需。
28.2.6 仲裁是排他性救济方式;卖方和买方都不得试图以任何其他方式或途径对事项进行裁定。仲裁员的决定是终局的且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且通过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对决定予以强制执行。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及其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们的采购单或其他文件中出现或引用的其他条款及条件;
(b) 任何之前与其冲突的内容除外。任何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 的交易过程、履行过程、贸易惯例或共存协议。未经双方书面许可,
6. 净化及安全工作环境。在我们对您的仪器进行仪器服务之前,您应 10. 计划性维护服务 或主张均应提交位于上海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当时 本合同不得修改。 负责完全净化您的仪器或其组件中的放射性、生物性、毒性或其他危 我们会根据自己的计划性维护服务(以下称“PM”)步骤和我们服务 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庭应有一名仲裁员。仲裁语言应为中 险的材料或物质,或者任何材料;且如果我们要求,您应向我们提交 的仪器或组件核对表执行 PM。一份准确、完整的净化证书。如果我们要求,您同意将您的仪器移送 到我们认为(且理由充分)能确保我们执行仪器服务的员工安全的其 文。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忽,严格侵权责任或任何形式的保证),即使我们已被告知存在导致此类损失可能性。 此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所有产生于本合同或任何产品或服务的或与本 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但不考虑其有关法律冲突的合同或任何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责任,我们应承担的责任总额将仅限于您所付给我们 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得适用于本合同。任何本合同项下产生的购买该产品或服务的金额。然而,这些规定并不限制我们由于我们的疏忽、欺诈 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或主张均应提交位于上海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意支付所有合理的托收费用,包括所有相关的合理的律师费。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在此不引用其关于法律冲突的特定条文。 如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在上海。该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