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碱业务 样本条款

纯碱业务. 2017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纯碱业务收入分别为 329,481.93万元、358,227.15 万元、358,859.77 万元和 211,733.03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36.87%、36.06%、35.39%和 33.02%。 发行人纯碱业务主要由中盐化工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碱业”)、中盐昆山和盐碱分公司运营,其运营的纯碱产能分别位于青海、江苏和内蒙古。公司现有纯碱产能 240 万吨,产能规模位于国内前三,其中昆仑碱业 150 万吨/年,采用的是氨碱法工艺,占国内纯碱总产能的 4.62%;中盐昆山 60 万吨/年,为联碱法工艺,占国内纯碱总产能的 1.85%;盐碱分公司纯碱产能 30 万吨/年,采用的是氨碱法工艺。产品主要覆盖冀、豫、晋、陕、川、沪、赣等区域;下游主要分布玻璃、氧化铝、无机盐、医药等行业。 2017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纯碱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昆仑碱业 126,124.05 58.75 201,508.96 56.05 194,248.98 54.12 178,183.16 53.95 中盐昆山 60,212.25 28.05 114,738.76 31.91 113,450.97 31.61 99,928.96 30.26 盐碱分公司 28,355.75 13.21 43,273.43 12.04 51,253.18 14.28 52,171.42 15.80 报告期内,发行人纯碱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纯碱业务. 收购发投碱业前,发行人的纯碱业务由昆仑碱业、盐碱分公司、中盐昆山经营,其中昆仑碱业位于青海省,盐碱分公司位于内蒙西部,中盐昆山位于华东地区。中盐红四方的生产基地位于安徽省等华东地区。昆仑碱业、盐碱分公司、中盐昆山存在于中盐红四方主要销售区域(主要是华东地区)销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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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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