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所有投标产品的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标作进一步评审。
1) 技术标评审采用合格制,评审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技术标评审结论判为“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出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况,否则技术标评审结论为“合格”。评为“合格”的技术标评审报告,应指出该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况。
2) 技术标评审内容包括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