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条件 样本条款

优惠条件.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 0-2 分; 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 0-1 分; 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 证书情况等 0-2 分。 5
优惠条件.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优惠条件. 如:材料、设备工具、软件赠予等
优惠条件.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投标人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格式自拟);
优惠条件. 评委对投标文件中是否有超出招标文件的优惠条件进行评价,没有实质性优惠条件得 0 分;有优惠条件的每 1 项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3
优惠条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优惠条件.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供应商(名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优惠条件. 评委对投标文件中是否有超出招标文件的优惠条件进行评价,没 有实质性优惠条件得 0 分;有优惠条件的给 0.5-2 分。 2 2) 价格分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和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小微企业证明(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或供应商和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投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 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 (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供应商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证明,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 减。
优惠条件. 3 分 项目基本服务要求以外的,对项目开展有利的资源、技术支撑 手段或服务等,提供额外的增值服务承诺,每提供一项且有效得 1 分,最高 3 分。不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优惠条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