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 样本条款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计算:按照职工在上市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职工月工资高于上市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 补偿方式:现金 补偿标准:航班延迟起飞时间超过原计划起飞时间 4(含)-8 小时,每位旅客补偿 100 元;延迟起飞 8 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 200 元,金额以人民币为单 位。如航班取消无补班时,按照延迟起飞 8 小时(含)以上标准进行补偿;如航班取消有补班时,按照原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与补班航班实际起飞时间差计算补偿标准。儿 童、婴儿旅客原则上按照成人旅客补偿金额的 50%计算。航班延迟起飞时间不超过原计划起飞时间 4 小时,无经济补偿。 因苏南瑞丽航空原因,航班在计划执行日之前取消,苏南瑞丽航空已经通知旅客并且为旅客安排客票变更或退票,则无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延迟起飞”是指航班实际出港撤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出港时间超过 15分钟的情况,不包括因航班飞行计划调整所致的航班出港时间晚于原计划出港时间的情形。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Related to 经济补偿

  •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1、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 过渡期安排 万盛股份将在标的资产交割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匠芯知本过渡期内的损益进行审计确认。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万盛股份享有,产生的亏损由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承担。过渡期的损益的确定以过渡期损益报告为准。 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同意且承诺,过渡期间,将对匠芯知本尽善良管理义务,保证持续拥有匠芯知本股权的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以使其权属清晰、完整,保证匠芯知本所有重要资产的良好运作;交易对方各自确保其持有的匠芯知本股权在过渡期内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押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的情形。 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承诺在过渡期内,将合理、谨慎地运营及管理匠芯知本;确保标的匠芯知本管理层、客户的稳定和业务的正常经营;确保匠芯知本在正常经营之外不进行非正常的导致匠芯知本股权价值减损的行为,亦不从事任何导致匠芯知本无形资产或经营资质无效、失效或丧失权利保护的行为;保证匠芯知本的经营状况将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此外,未经万盛股份事先书面同意,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及匠芯知本作为连带责任方保证匠芯知本及其下属企业不进行下述事项:

  • 延滞利息 第39条 契約者は、料金その他の債務(延滞利息を除きます。)について支払期日を経過してもなお支払いがない場合には、支払期日の翌日から支払いの日の前日までの日数について、年14.5%の割合で計算して得た額を延滞利息として支払っていただきます。 ただし、支払期日の翌日から起算して15日以内に当該支払期日に係る債務全額の支払いがあった場合は、この限りでありません。

  • かし担保 第41条 発注者は、成果物の引渡しを受けた後において、当該成果物にかしがあることが発見されたときは、受注者に対して相当な期間を定めてそのかしの修補を請求し、又は修補に代え、若しくは修補とともに損害の賠償を請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342,795.98

  • 保険証券 ③ 当会社の定める事故状況報告書

  • 投資契約參考條款 相關規定及說明 16.4.10甲方所有而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之資產返還程序,準用本章規定。

  • 遅延利息 第11条 甲が前条の約定期間内に対価を支払わない場合には、遅延利息として約定期間満了の日の翌日から支払をする日までの日数に応じ、当該未払金額に対し財務大臣が決定する率を乗じて計算した金額を支払うものとする。

  •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 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 ( “△ ”)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 (元) 分项预算总价 (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