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与支付. 1. 本合同外包服务费采用以下第 3 种结算方式:
(1) 服务完成后一次性结算;
(2) 按实际完成服务内容结算: /
(3) 按期结算,每期 3 月,每期结算金额 ;
(4) 其它结算方式: / 。
2. 支付比例或金额
(1) 预付款(本项目 适用 þ不适用) 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并提交收据后【】工作日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2) 合同价款支付 甲方在支付乙方每期外包服务费时,由甲方根据附件【 6 】考核,且经验收考核后支付 3个月的服务费用
结算与支付. 双方约定以 (预付货款/后付货款) 方式进行结算。 预付货款比例 %(协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协商不一致的,预 付款比例不高于 10%) 结算以元(人民币) 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结算与支付. 双方于每月 10 日之前对上一个月加工方生产的产品数量进行确认并依据约定价款进行结算。
结算与支付. 1、 验收数量以正式施工设计图数量和修改通知单为依据,经双方核算确认无误的数量作为计量结算依据。
2、 分部钢结构制造完工验收合格并运输至桥位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支付相应分部钢结构总价的 60%。
3、 各分部钢结构现场复拼并安装完工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相应分部钢结构总价的 90%,待全桥工程竣工并竣工资料验收合格顺利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后 10 日内支付至相应项目总价的 95%。
4、 剩余的 5%作为质保金,退还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维修责任期满两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结算与支付. 1、 结算方式以固定账单日+付款周期形式进行结算。 双方每月【 】日前核对上月【 】日到【 】日账款,在保证对账确认、发票开具工作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完后,甲方于次月【 】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已核对的账款。 具体如下:每月【 】日乙方将上月账单发送至甲方指定人员,甲方于每月【 】日前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确认工作, 并向乙方提交开票申请(提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邮件、传真),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每月【 】日前,乙方完成对甲方的发票开具及送达工作,每月【 】日前,甲方完成发票确认工作,并于次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已核对的账款。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葛洲坝集团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行 号:10552100527 账 号:42001226408050013250
2、 发票:
(1) 乙方应开具合格、足额、有效且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开具发票后应以电子形式告知甲方并将发票原件快递至甲方指定地点。
(2) 甲方收到发票应及时进行确认,发票开具与甲方需求不符,甲方应在签收发票后【 】日内向乙方反馈,乙方收取甲方退还发票后积极配合更换发票并送达甲方。
(3)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已按要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抵扣。如甲方原因超期未抵扣,由此产生全部责任或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从乙方收取发票后产生发票丢失、损毁,甲方可在发票开具日起【 】天内与乙方沟通,甲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罚款(如有)后, 乙方可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证明(如《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及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用于甲方发票认证抵扣。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地址: 电话: 开户行:账号:
结算与支付. 进行门诊划价、缴费等操作,支持多种收费方式。
结算与支付. 您同意支付您就您使用系统达成 的任何交易应支付的所有金额,该等金额到期时 应付,不管您或贵司对花旗银行可能享有的任何 抵销或反请求,该等付款不应有任何扣除、不带 有并已结清任何税收, 并且不应因缴任何税收或其 他而扣除任何金额(除非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对于利用一个或多个算法政策的任何已执行交易,您应当向花旗银行支付一笔费用(“使用费”)。使用费应为我们不时书面同意的比率,但前提是,花旗银行若通过自行判断认为市场条件(包括有 关流动性、波动性、利率、货币控制或对有关货 币有影响的货币政策变化等)已经发生或者很可 能发生变化(不论是长期变化还是短期变化), 则花旗银行可以随时改变适用的使用费。花旗银 行就任何交易进行结算的义务取决于花旗银行于 到期结算日当日或之前收到(或满意的确认花旗 银行的结算代理收到)贵司或代表贵司应于该到 期日交付的所有必要的文件、资金或金融工具。 花旗银行可在适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对付款进行 扣除或预扣。您负责您使用系统交易导致的所有 应付的税款及类似的或相关的金额,在该等金额 没有被扣除或预扣时,您将赔偿花旗银行或其关 联机构负担的该等税款。花旗银行及其关联机构 对于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的任何该等税款要求均 不会进行争辩。您同意,花旗银行在交易项下的 所有义务仅应由与贵司进行交易的特定花旗银行 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或花旗银行关联机构支付并受 分支机构或相关花旗银行关联机构所在的国家的 法律(包括任何政府行为、命令、法令和规章) 的约束,该分支机构或关联机构因其无法控制的 其他事项而无法履行义务时应予以免责, 在此情 况下,贵司应无权就该等未履行义务或未履行义 务的威胁向总行、任何其他分支机构、附属企业 或花旗银行关联机构诉求任何损失、损害或其他 结果。对于花旗银行代表您收到的款项如有第三 方进行了扣除或预扣,花旗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结算与支付. (art.7) 结算货币: 双方同意选择一下结算及支付模式: 在此表格上签字即表示双方同意遵守此国际商品供货协议所约定(包括双方修改、另行约定、补充约定或其他不时的更改, 合称为“本协议”)。
结算与支付.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2)种结算方式
结算与支付. 8.1 卖方应当在要求买方付款前将当期应付款项的金额与买方进行核算,卖方应当提供交易明细,并附交付凭证(或验收凭证)及供货清单。
8.2 因卖方存在违约/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违约金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应在结算价中扣除。
8.3 买方若有对于卖方的到期债权,买方可在付款时直接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