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及支付方式 样本条款

结算及支付方式. 对于随甲方所售出的每一笔实物订单应支付的运费险保费,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从甲方名下的任一京东钱包账户或甲方接收平台结算款的银行账户/电子簿记(以下简称“甲方账户”)实时扣收至乙方代收保费专户。如果因甲方名下的上述所有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支付失败,视为甲方♛动放弃投保,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甲方♛行承 担。如乙方连续 30 日内未收到代收保费,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未支付保费的保单将不生效,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甲方♛行承担。
结算及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乙方将交易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即视为已经全部履行完成本协议项下的支付义务。甲方在乙方履行支付义务后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或索取与本协议相关的交易价款。
结算及支付方式. 原水费从供水之日开始计费,按月结算。公司收到建宁集团交来的原水费结算资料后,15 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原水费结算款支付至建宁集团账户。
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 (1)日常管养项目:结算金额=甲方审核确定的数量*中标单价。乙方所报的中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中标单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按实结算项目 ①数量暂定的项目:结算金额=甲方审核确定的数量*中标单价。乙方所报的中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中标单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②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的项目:结算金额=甲方审核确定的数量*甲方审核确定的单价*中标费率。乙方所报的中标费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中标费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甲方审核确定的单价的计价依据如下: a.乙方的报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报价清单中的项目报价计算(相同清单具有不同中标报价按低报价的计算)。 b.乙方的报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计价按《计价依据一览表》中所列计价依据执行。若表中计价依据有更新的,以最新的为准,《计价依据一览表》待中标后提供。 c.a 和 b 项均没有的项目,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询价,按甲方审核确定的价格 执行。 (3)因政策的原因导致管养范围发生变化,按上述结算方式执行。 (4)如本项目在过程中出现新增管养范围、管养量情况,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管养项目和管养量进行调整,按上述结算方式执行。 2、支付方式 (1)甲方按照每月考核分数向乙方发出支付养护费通知,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发票后,甲方按区财政支付程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养护费用。第十二月的管养费用于第二年结算拨付。 (2)按月结算:本项目对日常管养项目,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月考核,采用按月结算方式结算。其中签订合同的第 1 至 3 月,按月全额支付管养费用, 第 4 月对第 1、2、3 月考核扣分情况进行扣费结算;签订合同的第 4 至 6 月, 按月全额支付管养费用,第 7 月对第 4、5、6 月考核扣分情况进行扣费结算;签订合同的第 7 至 9 月,按月全额支付管费用,第 10 月对第 7、8、9 月考核扣分情况进行扣费养结算;签订合同的第 10、11、12 月按月考核情况进行支付。 (3)按实结算项目结算金额在甲方审核通过后,按实支付费用,费用原则 不超该部分的合同金额。 7
结算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依据为经与污泥产生方确认后的《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转移联单》及津沽污水厂的污泥流量计折算数。 上述委托运营服务费的单位价格乃经参考下列因素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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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 租金約定及支付 承租人每月租金為新臺幣(下同) 元整,每期應繳納 個月租金,並於每□月□期 日前支付,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亦不得任意要求調整租金。

  • 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繳付□轉帳繳付:金融機構: ,戶名: ,帳號: 。□其他: 。

  • 取引金融機関 第11条 当企業体の取引金融機関は、 とし、共同企業体の名称を冠した代表者名義の別口預金口座によって取引するものとする。

  • 合同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的;

  • 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托管资金专门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 15:00 时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往基金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按约定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当存在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 14:00 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当存在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付额时,如托管资金专门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因托管资金专门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 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

  • 住 所 氏 名 印 住 所 氏 名 印 (総則)

  • 安全文明施工 5.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