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比例. 本合同中各项保险责任的给付比例,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给付比例,是指保险人在扣除免赔额后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付的剩余 部分医疗费用的百分比。
给付比例. 一般情况下,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医疗保险金的给付比例为 100%。
给付比例. 本合同的给付比例为 100%,若被保险人以有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并在可经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结算的医院就诊,但未以有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的身份就诊或者结算的,给付比例为 60%。
给付比例. 1. 本合同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若被保险人以参 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本公司在前述给付比例的基础上乘以 60%进行给付。
给付比例. 本合同保险金给付比例详见下表: 给付条件 给付比例 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且以参加基本 100% 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 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基 60% 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 若被保险人以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 100% 补偿原则 本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 险、医疗救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我们将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补偿后的余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给付比例. 除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并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及结算,给付比例为 50~100%(具体比例在保险合同载明),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及结算,给付比例为 50~100%(具体比例在保险合同载明)。被保险人以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给付比例为 50~100%(具体比例在保险合同载明)。
给付比例. 7.3 周岁 7.33 醉酒
给付比例. 我们遵循上述补偿原则在扣除所获医疗费用补偿以及免赔额后,对于余额,根据下表方式按比例给付相应补偿金: 一般医疗费用补偿金、 特定疾病医疗费用补偿金 社保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或续保 已经社保或公费医疗结算 100% 未经社保和公费医疗结算 60% 无社保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或续保 100% 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补偿金 100%
给付比例. 本合同中,如在美国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白血病医疗及相关费用保险金的给付比例为 70%;如在除美国外的境外指定国家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白血病医疗及相关费用保险金的给付比例为 80%。
给付比例. 伤残等级 1 级 2 级 3 级 4 级 5 级 给付比例 100% 90% 80% 70% 60% 伤残等级 6 级 7 级 8 级 9 级 10 级 给付比例 50% 40% 30% 2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