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系统 样本条款

给水系统. 2.1 生活供水系统的垂直分区应综合考虑供水安全和经济运行的要求,在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和当地供水集团要求的前提下,建议按变频供水设备考虑(生活泵房须按二次供水标准要求 进行设计),分区压力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给水系统. 各区域供水管接大楼原有系统;开口后各种管道布置和刷手池、卫生洁具等设备连接均在本次设计和工程施工范围内。给水热水管、冷水管材采用薄壁不锈钢管,采用橡塑管状保温材料进行防结露保温,热水干管采用橡塑管状保温材料进行保温。
给水系统. 应根据相关规范合理确定用水量,应包含冷热水供应系统。餐饮、食堂厨房应设置独立的热水系统;商业休闲区适当位置应设置饮用水点,配置给水龙头、排水地漏和相应电源;生活用水系统需有卫生防疫措施。地下室设置给水泵房,应充分利用市政水压,地下室及一层二层采用市政直供,其他楼层给水采用变频加压泵加水箱形式,每个用水点的压力应满足规范要求。
给水系统. 按要求对一体式水箱巡查,保证生活用水。对消防设备与管网,定期巡查和维保,保证消防系统正常使用。对其他用水洁具使用环保节能型,并开展节能节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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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事項 (1) 「市内業者」とは、高浜市内に本店を有する者であって、建設業法第3条第1項の許可を受けてから高浜市内における営業年数が5年以上あり、かつ、直前3年度において引き続き高浜市競争入札参加有資格者名簿(以下「資格者名簿」という。)に登載されているものをいう。

  • 一般事項 第16条 この契約についてのその他の一般的約定については、独立行政法人国立青少年教育振興機構会計規程及び契約事務取扱規則を遵守し、文部科学省が定めた発注工事請負等契約規則を準用するものとする。

  • 一般货物类 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

  • 特別注意事項 (一)認購人於認購後、有價證券發放前死亡者,其繼承人領取時,應憑原認購人死亡證明書、繼承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代之)、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全戶及分戶)、繼承人印鑑證明(未成年人應加法定代理人印鑑證明)、遺產稅證明書,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者應另附經法院備查之有價證券繼承拋棄同意書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

  • 管轄裁判所 需給契約にかかる訴訟については、東京地方裁判所を第一審の専属的合意管轄裁判所とします。

  • 借貸權力 11.1 董事會可不時酌情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為本公司籌集或借貸或為付款提供擔保,及將本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現有及將來的業務、財產及資產及為未催繳股本按揭或押記。

  • 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保险期间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一般競争 15,633,535 ― 令和5年度下半期患者食糧品 一式 東京都新宿区戸山1-21-1国立国際医療研究センター 理事長 國土 典宏 令和5年9月1日 株式会社増田禎司商店 東京都八王子市川口町1415

  • 一般约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法律或专用合同条件中禁止分包的工作事项分包给第三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