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易服务. 若条件成熟,本基金将开通网上交易业务。内地投资者可以通过内地销售机构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账户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申请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理人尽一切努力确保内地投资者获得的投资者服务水平不低于香港投资者。
网上交易服务.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客户端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及信息查询等业务。有关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具体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网上交易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网上交易平台。通过先进的网络通讯技术,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效安全的基金交易服务、及时迅捷的基金信息和理财服务。
网上交易服务. 本基金管理人提供开放式基金网上直销服务。凡持有兴业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东方卡、中信银行理财宝卡、招商银行借记卡、已签约网上银行业务的建设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借记卡、工商银行借记卡或已关联银联 CD 卡的其它银行卡的投资者均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 具体详情请查看公司网站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保有基金网上交易服务的解释权。
网上交易服务. 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南方e站通”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及信息查询等业务。有关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网上交易服务. 投资人可通过中信保诚基金网站办理基金份额的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撤单、转换、修改分红方式等业务。
网上交易服务. 投资人除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办理申购、赎回、信息查询等业务外,还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funds.com.cn)享受网上交易服务。具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网上交易服务.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个人投资者网上交易业务。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 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分红方式修改、账户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申请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
网上交易服务. 基金管理人提供开放式基金网上直销服务。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 xxx.xxxxxx.xxx 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基金定投、分红方式修改、账户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情况查询、积分查询和账户信息查询等各类业务。
网上交易服务. 2.1. 客户了解,电子买卖服务为一半自动设施,让客户发出电子指令,并接收信息服务。
2.2. 客户同意使用电子买卖服务,必须遵照本协议条款及杠杆式外汇交易客户合约,客户使用日后经由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其他服务,亦必须遵照本协议条款及客户协议书。
2.3. 客户为户口项下电子买卖服务的唯一获授权用户。客户需对进入密码的保密及使用承担责任。客户承认及同意,客户需就使用进入密码输进电子买卖服务的所有指令负责,而经纪、经纪的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概毋须对客户、或经由客户提出申索的任何其他人士(就任何有关处理、错误处理或遗失任何指示)的申索承担责任。
2.4. 客户承认,网上交易服务的所有人权益属经纪。客户保证及承诺,客户不会(亦不会尝试)干扰、修改、拆解、易转、操纵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且亦不会尝试未获授权进入)网上交易服务的任何部份。客户承认,若客户在任何时候违反是项保证及承诺,或经纪在任何时候合理怀疑客户违反是项保证及承诺,则经纪可向客户采取法律行动。客户承诺,若客户知悉任何人士干犯本段上文所述任何行动,则客户须实时通知经纪。
2.5. 客户进一步承认及同意,作为使用电子买卖服务发出指令的先决条件,若有下列情况,客户需实时通知经纪;
(a) 有关户口的指令已经由电子买卖服务作出,而客户未收到命令编号;
(b) 有关户口的指令已经由电子买卖服务作出,而客户未收到对指令或其执行的准确认收(不论经硬本、电子或口头);
(c) 客户收到交易指示的认收(不论经硬本、电子或口头),但该等交易指示并非客户作出,或其他类似的不一致情况;或
(d) 客户知悉户口号码或密码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
2.6. 客户了解,经纪拟备网上买卖政策,列出网上交易服务运作政策及程序。该政策可经由网址取得,在任何时间均适用。该政策的条款,对客户对使用网上交易服务具约束力。若本协议条款与网上买卖政策不一致,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2.7. 客户承认经纪网址若提供报价服务,乃由经纪不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者提供。客户承认及同意,对客户在任何方面因报价服务或因客户依赖该服务而发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损失、费用、支出、损害赔偿或申索经纪概毋须承担责任。
2.8. 客户了解,就提供信息而言,电子买卖服务只提供由第三方刊发的杠杆式外汇合约产品数据。因市场波动及数据传送过程的延误,该等数据可能并非有关杠杆式外汇合约产品或投资的实时市场报价。客户了解,虽然经纪相信该等资料可靠,但没有独立基准可兹证实(否定)所提供数据的准确及完整性。客户了解,不应从所提供的任何杠杆式外汇合约产品或投资数据而推断经纪作出任何推荐或认可。
2.9. 客户了解,在电子买卖服务中提供的数据,以[现状]及[可提供]基准提供,经纪并不保证该等数据的时候、顺序、准确性、足够性或完整性。经纪没有就该等数据作出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可商售性或就某一用途的适合性而作出的保证)。
2.10. 客户接受经由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方法或设施接受或取得服务及经由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备或设施沟通或进行交易所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