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規定之其他情形 样本条款

契約規定之其他情形. (二)機關未依前款規定通知廠商終止或解除契約者,廠商仍應依契約規定繼續履約。
契約規定之其他情形. (二)臺灣銀行採購部/訂購機關未以書面通知立約商終止或解除本契約/ 訂單者,立約商仍應依本契約/訂單規定繼續履約。
契約規定之其他情形. 二、契約經依前項規定終止或解除者,甲方得依其所認定之適當方式,自行或洽其他廠商完成被終止或解除之契約;其所增加之費用,由乙方負擔。
契約規定之其他情形. (二)甲方未通知乙方終止或解除契約者,乙方仍應依契約規定繼續履約。
契約規定之其他情形. 二、契約經依前項規定終止或解除者,甲方得依其所認定之適當方式,自行或洽其他廠商完成被終止或解除之契約;其所增加之費用,由乙方負擔。前項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終止或解除者,乙方應賠償甲方契約總價款之百分之三之懲罰性違約金及因此所受之損害。
契約規定之其他情形. (二)機關因業務需要暫停使用車輛時,得於 15 日前以正式書面告知廠商停用日期,機關並依實際使用天數核算租賃費用。
契約規定之其他情形. 二、甲方若將維護標的遷離乙方服務區以外,致乙方無法履行契約時,乙方得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
契約規定之其他情形. (三) 乙方因前項原因而被終止或解除契約時,應即將該部分履約標的停工,負責遣散工人,並應將已完成之工程及到場材料工具依甲方之指示連同工地交付甲方或移出工地,逾期未移出者,甲方得以廢棄物處理。乙方應負責維護履約標的至甲方接管時止。乙方並應依甲方指示,立即將工地交還甲方,不得以該終止或解除不合法,或以其他任何抗辯或主張拒 絕交還工地。乙方已施作完成之項目及數量,甲乙雙方應會同結算並拍照存證,乙方不配合時甲方得逕行辦理,必要時得洽請公正之鑑定機構協助辦理。甲方得自辦或另行招商完成被終止或解除之契約,其所增加之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負責。本契約經甲方或其他廠商完成後,如扣除甲方為完成本契約所支付之一切費用或損失、損害後有剩餘者,甲方應返還差額與乙方,如有不足者,乙方應賠償差額。
契約規定之其他情形. (二)終止本契約,得為一部份或全部。
契約規定之其他情形. (二)機關未依前款規定通知廠商終止或解除契約者,廠商仍應依契約規定繼續履約。 (三)契約經依第 1 款規定或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者,機關得依其所認定 之適當方式,自行或洽其他廠商完成被終止或解除之契約;其所增加之費用,由廠商負擔。無洽其他廠商完成之必要者,得扣減或追償契約價金,不發還保證金。機關有損失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