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希荻微. 经本所律师核查,香港希荻微目前持有美国希荻微 100%股权,美国希荻微经营范围为芯片产品的技术支持、客户支持、市场推广等。 根据《美国希荻微法律意见书》,美国希荻微依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在美国 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美国希荻微在美国特拉华州及加利福尼亚州皆合法有效存续,根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开展业务,并持有在加利福尼亚州开展此类业务的所 有必要的证照、许可和批准。
美国希荻微. 根据《美国希荻微法律意见书》,美国希荻微“已经提交了其或其代表需要提交的所有纳税申报表(包括联邦、州和地方),缴清了所有相关税款,并已为支付上述款项而备存了足够的准备金。公司不存在悬而未决的税务纠纷。“不存在应对加州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承担的任何责任”2。“
美国希荻微. 根据《美国希荻微法律意见书》,美国希荻微为员工购买了美国法律下强制要求的社会保险、工伤及医疗保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