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形式 样本条款

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联合体形式. 6.1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 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联合体形式. 7.1 除协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7.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 除协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联合体形式.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的活动。
联合体形式. 6.1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 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 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 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联合体形式. 6.1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投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6.2 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 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联合体形式. 本次磋商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