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担保. 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庐江县广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以所持有的长兴佳源房地产开发公司69.9%股权、30%股权对债权做质押担保; 2、对长兴佳源房地产开发公司采取现场监管措施,保证其按协议如期偿还债务; 3、对沈玉兴采取了如债权保障综述中所说明的认购方的连带责任保证、认购方的替代履行保障、债权回购安排、债权替换机制、股份转让限制机制、股份补偿机制、股票质押担保等措施; 4、其他保障措施: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债务的偿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股权质押担保. 甄金钟、申璐分别以所持有的石家庄隆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8.9%和 1%的股权对债权做质押担保; 2、对石家庄隆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现场监管措施,保证其按协议如期偿还债务; 3、对甄金钟采取了如债权保障综述中所说明的认购方的连带责任保证、认购方的替代履行保障、债权回购安排、债权替换机制、股份转让限制机制、股份补偿机制、股票质押担保等 措施。
股权质押担保. 王家伟、李统勇分别以所持有的广西梧州正扬物流有限公司94.9%股权、 5%股权对债权做质押担保; 2、对广西梧州正扬物流有限公司采取现场监管措施,保证其按协议如期偿还债务; 3、对陈有政采取了如债权保障综述中所说明的认购方的连带责任保证、认购方的替代履行保障、债权回购安排、债权替换机制、股份转让限制机制、股份补偿机制、股票质押担保等措施; 4、其他保障措施:1)陈有政以所持有的梧州市大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对债权作质押担保;2)李军、郭正莲以所持有的封开县鼎诚贸易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对债权做质押担保;3)张坤荣、林海燕分别以所持有的广西梧州创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49.9 % 股权对债权做质押担保。
股权质押担保. 梁益云、吴俊分别以所持有的湖南惠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9%股权、 49%股权对债权做质押担保; 2、对湖南惠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现场监管措施,保证其按协议如期偿还债务; 3、对肖安江采取了如债权保障综述中所说明的认购方的连带责任保证、认购方的替代履行保障、债权回购安排、债权替换机制、股份转让限制机制、股份补偿机制、股票质押担保等措施。
股权质押担保. 浙江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桐乡中房置业有限公司49.85%股权对顾骏的债权做质押担保;浙江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桐乡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50.05%股权对朱兴福的债权做质押担保; 2、对桐乡中房置业有限公司采取现场监管措施,保证其按协议如期偿还债务; 3、对朱兴福、顾骏分别采取了如债权保障综述中所说明的认购方的连带责任保证、认购方的替代履行保障、债权回购安排、债权替换机制、股份转让限制机制、股份补偿机制、股票质押担保等措施; 4、其他保障措施:邱沈林、王薇佳以其持有的合计市值4.66亿元的其他公众公司股票为债 权的偿还提供质押担保。
股权质押担保. 王刚、新怡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以所持有的河南怡和置业有限公司 48.33%股权、51.67%股权对债权做质押担保; 2、对王刚采取了如债权保障综述中所说明的认购方的连带责任保证、认购方的替代履行保障、债权回购安排、债权替换机制、股份转让限制机制、股份补偿机制、股票质押担保等措施。
股权质押担保. 杨清海以所持有的内蒙古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9%股权对债权做质押担保; 2、对内蒙古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现场监管措施,保证其按协议如期偿还债务; 3、对杨清海采取了如债权保障综述中所说明的认购方的连带责任保证、认购方的替代履行保障、债权回购安排、债权替换机制、股份转让限制机制、股份补偿机制、股票质押担保等措施; 4、其他保障措施:与阿拉善左旗金世纪石材有限公司签订《采矿权抵押协议》。
股权质押担保. 周建跃、姜春香以所持有的江西省嘉盛科工贸有限公司76%和24%的股权对债权做质押担保; 2、对何易采取了如债权保障综述中所说明的认购方的连带责任保证、认购方的替代履行保障、债权回购安排、债权替换机制、股份转让限制机制、股份补偿机制、股票质押担保等措施; 3、与何易、秦玫签订《房屋抵押协议》; 4、其他保障措施:1)秦玫为债务偿还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2)白丽及李俊分别以所持有的江西省华航贸易有限公司50%股权、50%股权对债权做质押担保;3)何易及李俊以所持有的江西省益康咨询有限公司99.6%股权、0.4%股权对债权做质押担保。
股权质押担保. 浙江巨匠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巨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以所持有的荣成中韩边贸城有限公司54.9%和45%的股权对债权做质押担保; 2、对荣成中韩边贸城有限公司采取现场监管措施,保证其按协议如期偿还债务; 3、对吕耀能采取了如债权保障综述中所说明的认购方的连带责任保证、认购方的替代履行保障、债权回购安排、债权替换机制、股份转让限制机制、股份补偿机制、股票质押担保等措施。
股权质押担保. 西安汇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汇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赵英线分别以所持有的西安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5.23%股权、4.67%股权、10%股权对债权做质押担保; 2、对西安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现场监管措施,保证其按协议如期偿还债务; 3、对曹振慨采取了如债权保障综述中所说明的认购方的连带责任保证、认购方的替代履行保障、债权回购安排、债权替换机制、股份转让限制机制、股份补偿机制、股票质押担保等措施; 4、其他保障措施:西安汇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赵英线分别以所持有的西安文华实业有限 公司97.4%股权、2.5股权对债权做质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