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数量.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 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 1%;公司预留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数量的 10%。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36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6%。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67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0.25%;预留 353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75%。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标的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股票数量. 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应补偿金额=(累积预测利润数-累积实际利润数)÷补偿期间预测利润数×目标资产交易价格。
股票数量. (2)缩股 Q= Q0×n 其中:Q0 为调整前参与对象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n 为缩股比例(即
股票数量. 公司依据本计划向持股平台定向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110,091 股,占本计划生效之日公司股份总数 12,000 万股的 1.7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