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恒信与发行人的发展历程 样本条款

芜湖恒信与发行人的发展历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芜湖恒信成立于 2003 年,创始人为赵玉秀女士,主营业务为乘用车车身前端模块、后尾门等内外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收入规模由成立初期的 300 万元以内(2005 年-2006 年)、 2009 年突破 2,000 万、2013 年突破 1 亿元,逐步发展至 2021 年的 1.68 亿元。2006 年 8 月,芜湖恒信成功获得奇瑞汽车的产品定点,于 2007 年开始向奇瑞汽车供 货。自 2003 年成立至今,芜湖恒信的产品始终聚焦于乘用车内外饰零部件,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安徽省芜湖市。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成立于 2007 年,创始人为宗华甫先生。宗华甫先生早年在安徽省计划委员会任职,九十年代初期下海经商。2005 年前后,宗华甫先生受其夫人赵玉秀的影响有意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经过一系列前期市场调研并咨询业内专家意见,认为芜湖恒信所属的汽车内外饰零部件行业国内企业激烈竞争的格局已初见端倪,而以发动机进气歧管、油气分离器为代表的发动机系统零部件因对“功能性”的要求更高,行业整体基本被以德国代表的欧美汽车零部件企业垄断,未来“国产替代”空间巨大。基于此,宗华甫先生于 2007 年 6 月创立发行人前身恒信有限,组织技术团队进行产品的研发、设计,于 2008 年 2 月成功研发出第一款江淮 2.0/2.4 塑料进气歧管产品,于 2008 年 8 月正式销售给江淮汽车。自 2007 年成立发展至今,发行人主营产品始终聚焦于动力系统零部件,产品应用领域从最初的乘用车发动机已逐步拓展至商用柴油车发动机、船舶发动机及新能源汽车电驱电控系统领域。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 综上,芜湖恒信早于发行人成立,成立至今始终专注于乘用车内外饰零部件;发行人产品聚焦于动力系统零部件,产品除了应用于乘用车发动机和变速箱外,还应用于商用车发动机、船舶发动机及新能源汽车电驱电控系统等多个领域。发行人与芜湖恒信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市场切入点和定位均不相同,业务发展路径上不存在交集,生产经营场所相互独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2021 年度,发行人与芜湖恒信主要经营数据情况如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从形式上看,发行人与芜湖恒信均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中的“汽车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C36),以及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2017 年修订)汽车制造业中的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但无论是“汽车制造业”还是“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均属于较为宽泛的行业分类。以两者中规模较小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 年度我国“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营收规模达 40,667.65 亿元。如前文所述,汽车零部件行业涉及较多不 同业务和产品分类,发行人与芜湖恒信的产品分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不同类别。 从实质上看,发行人产品聚焦于动力系统,产品应用于发动机系统和变速箱系统(传动系统);芜湖恒信产品聚焦于车身内外饰系统。发行人与芜湖恒信的 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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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行人的设立 (一) 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

  •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 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 对基金的资金账目,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确保相关各方账账相符。对基金证券账目,由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终了时相关各方进行对账。 对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相关各方进行账实核对。对交易记录,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

  •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每一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全部交易结束后,将编制的基金资金、证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账目核对。 对实物券账目,相关各方定期进行账实核对。 基金托管人应定期核对证券账户中的证券数量和种类。双方可协商采用电子对账方式进行账目核对。

  • 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对本基金的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进行核对。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账目核对 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各项银行存款投资余额及应计利息。

  •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