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 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7.06 7.3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7.11 7.06 7.39 - 政府补助 305.65 1,268.01 - 9,848.33
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外收入 其中:计入当 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营业外收入 其中:计入当 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营业外收入 其中:计入当 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营业外收入 其中:计入当 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 7,479,205.84 7,479,205.84 5,627,526.25 5,627,526.25 - - - - 资源综合利用即征 即退增值税 26,139,687.07 - 45,259,650.25 - - - -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项 190,977.38 190,977.38 527,902.51 527,902.51 915,185.70 915,185.70 210.61 210.61 股权转让款资金占 - - 4,364,077.67 4,364,077.67 - - - -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外收入 其中: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营业外收入 其中: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营业外收入 其中: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营业外收入 其中: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用费 赔偿、赔款及罚款收 入 1,057,336.53 1,057,336.53 1,249,225.45 1,249,225.45 494,265.07 494,265.07 2,744,630.22 2,744,630.22 其他 1,172,207.63 1,172,207.63 256,602.49 256,602.49 82,925.66 82,925.66 163,529.32 163,529.32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的营业外收入,除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的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增值税外,均记入非经常性损益。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申请人享受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属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等国家税收政策明确规定的普遍适用的优惠,并且也可以合理预期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续执行。故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增值税属于与申请人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政府补助,属于经常性损益。另外,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度以后新增的政府补助,包含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增值税额全部在科目“其他收益”反映,不在科目“营业外收入”反映。
营业外收入. 6,005.28 3,806,204.07 648,044.45 减: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营业外收入. 7 9 493 175 668 减:营业外支出 7 (606) (250) (856)
营业外收入. 本期末余额0元,较上期末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未有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 6,060.30
营业外收入.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 金额 政府补助 1,965,406.00 366,470.00 1,965,406.00 递延收益摊销 - 985,700.00 -
(2)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相关 新三板上市奖励款 1,400,000.00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县人才办奖励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县科协奖励款 45,000.00 - 与收益相关 税收奖励款 - 130,560.00 与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摊销 - 985,7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 500,406.00 35,910.00 与收益相关 合 计 1,965,406.00 1,352,170.00
(3)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长 45.35%主要系本期收到新三板上市奖励款所致。
营业外收入. 县人才办奖励款 财政拨款 2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