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表决情况 样本条款

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5年3月20日,本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9名董事成员中,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一彤、李建民、刘三华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获得董事会通过。此项关联交易无须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刘金良先生、戴庆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 7 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董事会表决情况.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议案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海波、高永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讨论,关联董事张春新先生、胡启毅先生、王建成先生、刘金华先生和薛廷伍先生回避表决,四名非关联董事张兴明先生、史志国先生、陈焕春先生和胡竞霜女士一致通过了该事项,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史志国先生、陈焕春先生和胡竞霜女士同意此关联交易事项。 此事项尚须获得公司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曹红梅女士、王光华先生、崔铭伟先生、韦茜女士和商永鑫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讨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王志良先生、余涤非先生、张春新先生表决时予以回避。六名非关联董事王建成先生、高奇志先生、胡启毅先生、张建平先生、史志国先生、陈焕春先生一致通过了该事项,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张建平先生、史志国先生、陈焕春先生同意此关联交易。(详见 2008 年 4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10人。
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海南豫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参与表决的董事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此事项进行审议,九名非关联董事王志良先生、余涤非先生、张春新先生、王建成先生、高奇志先生、胡启毅先生、张建平先生、史志国先生、陈焕春先生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张建平先生、史志国先生、陈焕春先生同意该事项。 由于协议未涉及具体金额,此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