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務費 样本条款

行政服務費. 本基金之行政服務費(「行政服務費」)為相關股份類別每年資產淨值之 0.05%至 0.30%,於每一評價日累算,並於每月事後支付。該行政服務費用與本基金根據有關不同職能及不同秘書事務協助所提供之服務,支付予行政管理人、註冊地代理人、註冊處及過戶登記代理、協調人及全球經銷商及服務提供者之總費用相關。本基金向全球經銷商及服務提供者支付行政服務費,其將因其職 責的履行而保留向以上各方付款後剩餘之行政服務費的餘額。 向全球經銷商及服務提供者支付每年為相關股份類別的資產淨值0.00%至1.25%的經銷費,於每一評價日累算,並於每月事後支付。全球經銷商及服務提供者可酌情支付或回扣部份或全部費用予投資經理不同的次經銷商、中介機構、經銷商、金融家或銀行機構及專業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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