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托运 样本条款

行李托运. 11.2.1 旅客托运行李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川航应将旅客托运的行李件数和重量准确录入离港系统中,每个旅客的行李须登记在其本人的记录上。如旅客持纸质客票,还应填写在客票的相应位置。 (2) 旅客应当在承运人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内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3) 川航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拴挂行李牌,并将行李牌识别联交给旅客。 (4) 托运行李的重量和体积不得超过川航的规定,超过规定的托运行李应事先征得川航的同意。 (5) 旅客应在行李托运以前贴、挂上姓名或便于识别的其他个人标记。 (6)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川航可拒绝收运或不承担损坏、破损的赔偿责任。托运行李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b. 两件(含)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c.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它物品; d. 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7) 对易碎、包装不符、易腐、旅客晚交运行李,超过托运行李尺寸、重量和交运时有破损的行李应拴挂免除责任行李牌,以免除川航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 a. 应明确告知旅客所免除责任的项目; b. 应在所免除责任的项目上做标记; c. 旅客应在“旅客签字”栏内签字。 (8) 托运行李应当与旅客同机运输。如果在特殊情况下(由于安全、安保或运行方面的原因),收运的行李无法与旅客同机运输,川航及时通知旅客,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优先安排该行李在后续的航班上运送,并由川航交付旅客,除非法律要求旅客须亲自到场办理海关手续。 (9) 旅客的行李应符合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及海关规定。
行李托运. 旅客托运行李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行李托运. 8.2.1 旅客托运行李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8.2.1.1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川航应将旅客托运的行李件数和重量准确录入离港系统中,每个旅客的行李须登记在其本人的记录上。如旅客持纸质客票,还应填写在客票的相应位置。 8.2.1.2 旅客应当在承运人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内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8.2.1.3 川航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拴挂行李牌,并将行李牌识别联交给旅客。 8.2.1.4 托运行李的重量和体积不得超过川航的规定,超过规定的托运行李应事先征得川航的同意。 8.2.1.5 旅客应在行李托运以前贴、挂上姓名或便于识别的其他个人标记。 8.2.1.6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 两件(含)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它物品; 4、 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 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8.2.1.7 托运行李应当与旅客同机运输。如果在特殊情况下(由于安全、安保或运行方面的原因),收运的行李无法与旅客同机运输,川航应当向旅客说明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将托运行李改由后续航班运输,并由川航交付旅客,除非法律要求旅客须亲自到场办理海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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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益分配的原则 1. 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2. 每一理财产品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只有当理财产品份额净值高于面值时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4. 理财产品收益分配后每份理财产品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 評価方法 プロポーザルの作成要領」別紙評価表の項目ごとに、各項目に記載された配点を上限として、以下の基準により評価(小数点以下第三位を四捨五入します)し、合計点を評価点とします。 当該項目については極めて優れており、高い付加価 値がある業務の履行が期待できるレベルにある。 90%以上 当該項目については優れており、適切な業務の履行 が十分期待できるレベルにある。 80% 当該項目については一般的なレベルに達しており、 業務の履行が十分できるレベルにある。 70% 当該項目については必ずしも一般的なレベルに達していないが、業務の履行は可能と判断されるレベ ルにある。 60% 当該項目だけで判断した場合、業務の適切な履行が 困難であると判断されるレベルにある。 50%以下 なお、プロポーザル評価点が50%、つまり100点中50点(「基準点」という。)を下回る場合を不合格とします。

  • 資料送審 1. 操作與維護資料格式樣本、教育訓練計畫及內容大綱草稿,應於竣工前_天(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60 天),提出 1 份 送審;並於竣工前_天(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30 天), 2. 廠商須於竣工前_天(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15 天), 提出_份(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5 份)經機關核可之操作與維護資料及教育訓練計畫。 3. 廠商應於竣工前提供最新之操作與維護(修)手冊、圖說、定期服務資料及其他與設備相關之資料_份(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5 份),使接管單位有足夠能力進行操作及維護(修)工作。 (三) 在教育訓練開始時,廠商應將所有操作與維護資料備妥,並於驗收前依核可之教育訓練計畫,完成對機關或接管單位指派人員之訓練。

  •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 修改章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 交易信息栏 理财产品名称 【】

  • 計の完了) 事業者は、本件施設の基本設計を完了した場合には、別紙5「提出書類一覧」に規定する基本設計図書を、本件施設の実施設計を完了した場合には同別紙に規定する 実施設計図書を、それぞれ速やかに市に提出して確認を受け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参与资格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1.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 → 应标 → 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具有投标和质疑资格。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3.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详见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