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内容. 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补充内容. 要求监理单位每月编制“安全管理简报”。
补充内容. (1) 招标文件中,如有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如有评标办法与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中涉及“书面形式”提交的内容,均应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提交。
(2) 电子签章: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
(3)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应附于 电子投标文件内。
补充内容.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以下资料供查验:
补充内容. 咨询期限以项目推进实际需要而延长或缩短。
补充内容. 咨询人需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完成本合同专用条款3.2的咨询业务及相关工作,出具正式的咨询成果,并建立各项工作台账,整理各项资料归档后提交给委托人。如委托人发现咨询人给出的某项工作/问题的咨询意见或出具的咨询成果不能满足要求,责令整改后咨询人仍未能按实更正和完善,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聘请相关专家对该项工作/问题或咨询成果给出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满足要求为止,相关聘请专家的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如由于该项工作/问题的处理或出具咨询成果的进度缓慢而导致工程进度受影响的,委托人有权扣减本项目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并可及时解除合同,并对咨询人完成的工作量不作任何补偿。 咨询人未能在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的,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处理,并收取违约金5000元/次。 合同签订后且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交完整资料后,咨询人需每周定期以书面形式详细向委托人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否则,委托人有权每次扣除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在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在履行合同期间,咨询人对委托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服务期、服务质量等要求)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逾期未予回应的,属于违约,每违约一次,委托人有权扣减本项目服务费的2‰作为违约金;违约超过10次的,委托人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发现由于咨询人自身的技术原因或人为疏忽,导致其咨询成果存在问题(发生较大失误或较大偏差率),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作出经济处罚,并酌情记1次较大失误处理,具体如下:咨询人的审核结果与委托人内部部门审定结果对比。偏差率>±10%的【偏差率=(审核的概/预/结算造价金额-委托人内部部门审定或最终确定的概/预/结算造价金额)÷委托人内部部门审定或最终确定的概/预/结算造价金额】,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收取违约金50000元/宗,并酌情记1次较大失误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咨询人被记2次以上(含2次)较大失误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并拒付剩余的服务费,所造成的损失由咨询人自己承担。工程结算咨询人的审核结果与委托人内部部门审定结果对比偏差率>±5%的,扣除合同价50%。 本合同中咨询人承担的所有违约责任(包括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等)累计不超过本合同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补充内容. (1) 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已经设定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或生产厂家)范围的,承包人在设定的参考范围内选取相应的品牌(或生产厂家),最终综合考虑后确定。
(2) 信息价以外若发包人未确定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或生产厂家)范围的,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推荐信誉好、品牌好、知名度高、同等行业中规模中等以上的生产厂家的产品,产品必须满足国家质量标准,最终综合考虑后确定。
(3) 承包人在采购大宗材料(包含管材、装修材料、设备等)前,须将品牌、颜色、型号、样品和基本相关资料报送发包人备案并报监理审核,经监理认可后方可采购。
(4) 若材料品牌在工程实施期间遇倒闭、不供货或供货能力不足等问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同档次材料品牌,经发包人同意后使用。
(5) 其他主要材料及零星材料,承包人须按中档的用材标准进行设计及选材,建筑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格或低档材料。
(6) 所有第三方检测配合费由承包方负责。
(7) 渣土回填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
(8) 大市政配套工程,包括生活、消防给水工程;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运营商(广电);电力工程;燃气工程,所产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9) 本工程塘渣铲除后须考虑回填,其中产生的场地堆置费及运输费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10) 本工程三通一平由承包人负责。
(11) 设计方案优化须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使用。
(12) 工程详勘已做,如涉及补勘,由承包人负责。
(13) 本工程票据须由牵头人开具。
(14) 采光井顶后期须加盖玻璃雨蓬,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5) 本工程须扣除原有围墙拆除费用三万元。
(16) 亮化工程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承包人须综合考虑。
补充内容. 合同通用条款 7.1.中所述情形均不予变更,本项目为总价包干。
补充内容. 10.1.1 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必须完成一个类似项目(含垃圾压缩中转站土建、装修、安装工程,其中任意两项及以上)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配套设施工程。 注: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项目证明资料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省内企业的业绩以湖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为准,省外企业业绩需提供查询网址。
10.1.2 拟任项目经理优良信息 /
10.2.1 最高投标限价 .0☑最高投标限价为: (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壹万陆仟玖佰捌拾壹圆零柒分。 (小写)¥1016981.07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规费税率/ ;销项税额/ 元、附加税费/ 元,暂列金额 / 元、暂估价/ 元;重点评审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含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和材料、设备单价详见第五章。 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 ☑招标控制价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yzcity.gov.cn/)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招 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可对招标控制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若有调整,则在投标 截 止 时 间 15 日 前 在 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ggzy.yzcity.gov.cn/)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不 另行通知。
10.2.2 投标报价计税 方式 一般计税法
补充内容. 权利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