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与投诉 样本条款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定标结果的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和投诉。异议与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异议与投诉. 异议与投诉遵从《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11 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613 号)的有关要求与规定。 10.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0.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异议与投诉. 8.4.1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满意招标人的答复或者认为招标人处理不当的,可以向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4.2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与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成立,取消响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再由原评标委员会补充中标候选人。
异议与投诉. 18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
异议与投诉. 4.6.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 4.6.2 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异议与投诉. 9 9 解释权: 10
异议与投诉. ①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 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