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補發新卡、換發新卡及屆期續發新卡 Clause in Contracts

補發新卡、換發新卡及屆期續發新卡. 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或污損、消磁、刮傷或其他原因致令信用卡不堪使用,新光銀行得依持卡人之申請補發新卡。 新光銀行於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時,如未依第二十三條終止契約者,應續發新卡供持卡人繼續使用。 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前,持卡人如無續用之意願,須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事先通知新光銀行終止本契約或於接獲續發新卡後七日內通知新光銀行終止本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擔任何費用或價款,但已使用核發新卡者,不在此限 。 新光銀行因終止認同卡或聯名卡之合作發行契約,持有前述該認同卡或聯名卡者,同意由新光銀行換發同一額度、同一卡別之標準卡予持卡人繼續使用,並遵守信用卡約定條款之各項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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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信用卡定型化契約

補發新卡、換發新卡及屆期續發新卡. 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或污損、消磁、刮傷或其他原因致令信用卡不堪使用,新光銀行得依持卡人之申請補發新卡。 新光銀行於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時,如未依第二十三條終止契約者,應續發新卡供持卡人繼續使用。 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前,持卡人如無續用之意願,須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事先通知新光銀行終止本契約或於接獲續發新卡後七日內通知新光銀行終止本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擔任何費用或價款,但已使用核發新卡者,不在此限 。 新光銀行因終止認同卡或聯名卡之合作發行契約,持有前述該認同卡或聯名卡者,同意由新光銀行換發同一額度、同一卡別之標準卡予持卡人繼續使用,並遵守信用卡約定條款之各項約定擔任何費用或價款,但已使用核發新卡者,不在此限。新光銀行因終止認同卡或聯名卡之合作發行契約,持有前述該認同卡或聯名卡者,同意由新光銀行換發同一額度、同一卡別之標準卡予持卡人繼續使用,並遵守信用卡約定條款之各項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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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信用卡約定條款

補發新卡、換發新卡及屆期續發新卡. 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或污損、消磁、刮傷或其他原因致令信用卡不堪使用,新光銀行得依持卡人之申請補發新卡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或污損、消磁、刮傷或其他原因致令信用卡不堪使用,發卡機構得依持卡人之申請補發新卡新光銀行於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時,如未依第二十三條終止契約者,應續發新卡供持卡人繼續使用發卡機構於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時,如未依第二十三條終止契約者,應續發新卡供持卡人繼續使用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前,持卡人如無續用之意願,須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事先通知新光銀行終止本契約或於接獲續發新卡後七日內通知新光銀行終止本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擔任何費用或價款,但已使用核發新卡者,不在此限 。 新光銀行因終止認同卡或聯名卡之合作發行契約,持有前述該認同卡或聯名卡者,同意由新光銀行換發同一額度、同一卡別之標準卡予持卡人繼續使用,並遵守信用卡約定條款之各項約定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前,持卡人如無續用之意願,須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事先通知發卡機構終止本契約或於接獲續發新卡後七日內(註:各發卡機構得酌予延長,但應明定於契約中)通知發卡機構終止本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但已使用核發新卡者,不在此限。(註:各發卡機構如特別要求持卡人以書面通知,或原則上應以信用卡截斷寄回而例外得以其他方式終止契約者,應於契約中明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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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信用卡定型化契約

補發新卡、換發新卡及屆期續發新卡. 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或污損、消磁、刮傷或其他原因致令信用卡不堪使用,新光銀行得依持卡人之申請補發新卡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或污損、消磁、刮傷或其他原因致令信用卡不堪使用,貴行得依持卡人之申請補發新卡新光銀行於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時,如未依第二十三條終止契約者,應續發新卡供持卡人繼續使用。 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前,持卡人如無續用之意願,須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事先通知新光銀行終止本契約或於接獲續發新卡後七日內通知新光銀行終止本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擔任何費用或價款,但已使用核發新卡者,不在此限 。 新光銀行因終止認同卡或聯名卡之合作發行契約,持有前述該認同卡或聯名卡者,同意由新光銀行換發同一額度、同一卡別之標準卡予持卡人繼續使用,並遵守信用卡約定條款之各項約定貴行於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時,如未依第二十三條終止契約者,應續發新卡供持卡人繼續使用。(貴行保有核發續卡與否之權利)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時,持卡人如無續用之意願,須 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事先通知貴行終止本契約,或於接獲續發新卡後七日內,以掛號寄回截斷後之信用卡之方式通知貴行終止本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但已使用核發新卡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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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信用卡約定條款

補發新卡、換發新卡及屆期續發新卡. 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或污損、消磁、刮傷或其他原因致令信用卡不堪使用,新光銀行得依持卡人之申請補發新卡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或污損、消磁、刮傷或其他原因致令信用卡不堪使用,貴行得依持卡人之申請補發新卡新光銀行於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時,如未依第二十三條終止契約者,應續發新卡供持卡人繼續使用。 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前,持卡人如無續用之意願,須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事先通知新光銀行終止本契約或於接獲續發新卡後七日內通知新光銀行終止本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擔任何費用或價款,但已使用核發新卡者,不在此限 。 新光銀行因終止認同卡或聯名卡之合作發行契約,持有前述該認同卡或聯名卡者,同意由新光銀行換發同一額度、同一卡別之標準卡予持卡人繼續使用,並遵守信用卡約定條款之各項約定貴行於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時,如未依第二十三條終止契約者,應續發新卡供持卡人繼續使用。(貴行保有核發續卡與否之權利) 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時,持卡人如無續用之意願,須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事先通知貴行終止本契約,或於接獲續發新卡後七日內,以掛號寄回截斷後之信用卡之方式通知貴行終止本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但已使用核發新卡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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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