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限售期 样本条款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指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 《有关问题的通知》 指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 《工作指引》 指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 [2020]178 号) 《公司章程》 指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解除限售期. 在解除限售期,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解除限售期. 2023 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3%;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3%。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解除限售期. 指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1)以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2)2024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3.7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3)2024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 4.95 次。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2)2025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4.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3)2025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 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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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售期 乙方承诺,其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所取得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乙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 。

  • 业务模式 发行人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设备资产提供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服务,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 番 号 年 月 日 申請者 住 所 名 称 代表者等名

  • 甲方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 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中证旅游主题指数。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 保险期间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工程保管 1.履約標的未經驗收移交接管單位接收前,所有已完成之工程及到場之材料、機具、設備,包括機關供給及廠商自備者,均由廠商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缺少,概由廠商負責賠償。其經機關驗收付款者,所有權屬機關,禁止轉讓、抵押或任意更換、拆換。

  • 一般條款 1、客戶(即委託人兼受益人)以信託資金委託 貴行(即受託人),由 貴行就該信託資金為客戶之利益,及依客戶具體特定之運用指示,運用投資於國內外基金、上市或上櫃股票、公司債、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定期存單等符合法令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價證券,或其他投資標的。

  • 宣告死亡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以意外事件发生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我们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在前述情形下,本合同的效力依法确定。 3.6